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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近岸外包

摘要 相较于其他外包形式,近岸外包是最适合用于审计作业的一种外包形式。Suharli, Sugiharto & Rekan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印尼所)已获得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的注册、认证与审核,同时也是信永中和国际的一员,具备汇聚印尼专业会计师、推动业务转型的能力,其三大战略定位包括“印尼投资门户”、“连接群岛”和“亚太商业枢纽”。信永中和网络成员所间推行的审计近岸外包计划,旨在整合审计有效性与效率,提升客户服务响应度与灵活性,应对当前行业所面临的挑战,例如人力资源紧缺。 近岸外包是指将业务流程委托给邻国企业,这些国家通常与目标国接壤。邻国往往在文化、历史和风方面具有相似性,并且能深层理解彼此。这也体现在彼此会计准则、审计标准、税务法规、公司治理及其他商业实践方面具有共同点,做法相似,共同理解。 相较于将工作离岸外包到地理位置较远的国家,近岸外包是最适合用于审计作业、通用会计准则、审计标准、商业环境方法等方面的一种外包形式。例如,澳大利亚或新加坡的会计师事务所将业务近岸外包给印尼比外包给美国的会计师事务所更合理。 Suharli, Sugiharto & Rekan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印尼所)已经在印尼及其他国家的监管机构和会计师协会注册登记。成为一家注册并获得认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不仅对客户的考量很重要,也证明信永中和印尼所已通过监管机构和协会的一系列评估审核。注册后,信永中和印尼所必须遵守一系列国际准则,例如质量标准、运营管理、专业服务、应答行为、人力资源发展、可持续发展问题等。信永中和印尼所汇聚了印尼专业会计师,并在资深与年轻合伙人之间建立跨代协同效应,并通过”印尼投资门户”、”连接群岛”和”亚太商业枢纽”三大战略定位推动业务转型。 信永中和印尼所是一家世界级的会计与咨询事务所,同时也是信永中和国际的一员,致力于通过审计近岸外包模式,增强其在信永中和国际专业服务网络中的扩展能力,特别是在信永中和澳大利亚、信永中和新加坡、信永中和中国、信永中和香港以及东南亚地区其他成员所之间的合作。 信永中和印尼所可向邻近的信永中和网络成员所提供审计职能,其潜在优势包括:获取训练有素的专业团队、扩展业务容量、节约成本,同时距离近、沟通更顺畅。信永中和印尼所现有的专业团队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和国际审计准则(ISA)非常熟悉并具备相关经验,能够执行并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同处一个地区,有利于信永中和印尼所与信永中和网络的其他成员所进行更快、更有力的协调和沟通。 信永中和网络成员所间推行的审计近岸外包计划,旨在整合审计有效性与效率,提升客户服务响应度与灵活性,应对当前行业所面临的挑战,例如人力资源紧缺,同时保证实施此计划会继续保持高质量审计。 通过将涉及较少判断的基本审计任务委托给信永中和印尼所的审计师执行和完成,审计近岸外包恩能为信永中和主要业务团队创造更多机会。因此,这种职责的转移将使信永中和主要业务团队能够专注于复杂问题,将更多的时间用于审核,从而为公司带来更多价值。 审计近岸外包能降低成本,节省审计时间,并最终加快审计工作的完成速度。 信永中和印尼所拥有值得信赖的专业审计团队,能够处理和执行需要技术专业知识和专业判断的审计任务。信永中和印尼所全体人员持续性参加职业发展,在职业生涯中不断提升知识、技能与综合能力,确保在职业方面不断进取、卓有成效。因此,如果信永中和网络成员所要求信永中和印尼所处理更多需要更高水平的批判性思维和综合技能的审计任务,信永中和印尼所可以保持审计结果的可信度。 通过构建坚实的协调沟通机制、确立明确的目标,高度重视培训与整合,并且持续监控审计近岸外包的业务表现,信永中和印尼所确信,审计近岸外包实践将在信永中和网络成员所间产生净收益。通过这些最佳实践,信永中和网络成员所可以在保持审计质量的同时提高效率。 鉴于审计近岸外包可以涵盖的作业范围很广,这主要将赋能信永中和网络成员所获得更大的审计能力,以应对不断涌现的机会并预测未来增长。 东南亚地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作,也称为信永中和东南亚会计师事务所的,能在中国或澳大利亚其他所强化近岸外包这一模式。除了亚太地区会计师事务所近岸外包,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和国际审计准则(IAS)在本土和成员国的广泛应用,使得接触欧洲会计师事务所的离岸外包业务成为可能。

新视角:可持续金融

摘要 会计师的角色已从传统的财务报告转变为可持续金融的战略支持者。可持续金融将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因素融入财务决策中,以促进可持续增长。会计师通过透明性、问责制和风险评估在其中发挥着关键作用。通过掌握GRI、SASB和TCFD等可持续性标准,并通过培训和证书获取提升专业能力,会计师能够管理出现“洗绿”行为的风险,确保可持续性与财务报告之间的一致性,并成为支持全球可持续发展议程的金融转型中的重要支柱。 会计职业一直以来与财务报告、审计和税务服务等职责密切相关。然而,随着全球对可持续发展和企业责任问题关注的增加,会计师的角色发生了显著变化,变得更加战略性和与支持可持续发展议程相关。企业、投资者和监管机构对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关注不断增加,这也促使会计师在引领向可持续金融转型方面发挥关键作用,而可持续金融是指将环境、社会和治理(英文缩写为ESG)因素纳入财务决策中。 可持续金融是一个生态系统,涵盖以下方面的全方位支持:政策、法规、规范、标准、产品、交易和金融服务。可持续金融为可持续活动和向可持续经济增长转型提供资金,并在此过程中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利益的协调(根据2023年印尼金融服务管理局的定义)。可持续金融也是一种管理金融的方式,其不仅关注利润,还将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方面纳入考量。 会计师是一群财务报告分析和编制的专业人士。会计师编制的财务报告不仅反映了企业的财务业绩,还为战略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在编制财务报告的过程中,会计师必须确保所呈现的信息准确无误并符合适用的标准。这种能力和专业知识赋能会计师在支持可持续金融方面发挥关键作用,特别是在透明度、问责制和可持续发展等核心要素上。 因此,为实现可持续金融,会计师需要深入了解ESG报告与披露及其与财务报告的关联。如果说过去会计师更多地专注于基于成本和收益的财务分析和决策,那么现在他们需要拓宽视野。会计师不仅要考虑财务成本和收益,还必须评估决策过程中每笔交易的风险与机遇。鉴于此,评估和管理风险的能力成为会计师的一项至关重要的技能。 为了成为可持续金融的先驱,会计师需要培养新的技能,其中包括: 可持续金融的未来对会计职业而言挑战和机遇并存。掌握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日益成为会计师必备的技能,如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可持续发展会计准则委员会(SASB)及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工作组(TCFD)发布的准则。深入了解ESG报告不仅能帮助会计师编制可信的可持续发展报告,还赋予他们分析与公司相关的可持续发展风险与机会的能力。 此外,随着对可持续发展报告中问责制需求的增加,对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专业人员的需求也在增长,例如,负责根据全球标准编制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可持续发展报告专家和负责确保报告中信息的准确性和可信度的可持续发展报告保证人。 会计师在可持续金融中的角色不仅仅局限于报告,还包括风险管理、战略规划和决策制定。鉴于对透明度和企业责任的要求不断增加,能够评估公司活动对ESG的影响的会计师将在未来成为重要资产。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会计师需要通过培训、证书获取及进修不断提升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能力。通过将会计方面的专业能力与对可持续发展的深入理解相结合,会计师职业定能在可持续金融领域一展身手,成为未来实现可持续金融的一大支柱。

新的承诺:中国企业在印度尼西亚的投资

摘要 本文探讨了中国企业在印度尼西亚投资的快速增长。印度尼西亚投资部长罗山·佩尔卡萨·鲁斯拉尼(Rosan Perkasa Roeslani)最近访问中国,促成了一项74.6亿美元的投资承诺,其中包括电动汽车项目和全集成生态系统的开发。从2019年至2024年,中国投资主要集中在基础金属工业、交通运输、化学和制药行业,重点在爪哇岛以外地区开发。通过对投资政策的评估以及OSS RBA系统的实施,政府力求应对全球变化,确保这些投资的可持续性,以支持国家经济发展。 随着中国和印尼战略伙伴关系的不断深化,中国企业在印尼的投资近年来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印尼投资与下游产业部长兼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主席罗山·佩尔卡萨·鲁斯拉尼(Rosan Perkasa Roeslani)最近访问中国,透露了最新的进展。罗山部长与多家中国大型企业进行了会晤,其中包括吉利汽车集团(Geely Auto Group,一家全球领先的汽车制造商,持有沃尔沃、戴姆勒和路特斯等多个知名欧洲品牌的股份)和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Zhenshi Holding Group Co., Ltd.)。 此次访问促成了来自中国的显著新投资承诺,总额达74.6亿美元,约合120万亿印尼盾。吉利已承诺与印尼企业合作组装电动汽车,并正在探索打造一个涵盖精炼、电池生产和电池回收的全集成生态系统的可能性。此外,吉利目前正在开发甲醇动力汽车,并将印尼视为一个具有潜力的市场,因为印尼是世界上最大的棕榈油生产国,而甲醇可以从棕榈油中提取。 在2024年11月8日至10日的国事访问期间,印度尼西亚总统普拉博沃·苏比安托促成了超过100亿美元的投资承诺。在双边会谈中,普拉博沃总统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一致同意加强两国关系。 关于经营许可,《2007年第25号投资法》(经《2022年第2号政府替代法令》修订)规定,从事经营活动的投资公司必须获得政府颁发的经营许可。在此背景下,《2007年第25号投资法》还指出,政府制定的投资政策需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应对全球经济变化和加速印尼经济发展。 尽管《2007年第25号法》并未明确规定必须使用基于风险的在线单一提交系统(OSS RBA),但投资部长/投资协调委员会主席于2021年第14号通知函中已向企业界说明了经营许可转为通过OSS RBA系统办理的过渡机制。 自2021年7月2日起,随着经营许可系统正式从传统模式转变为OSS RBA系统,企业已经能够使用这一系统。这充分体现了印度尼西亚在投资管理中运用数字技术的努力,与全球迈向电子治理的趋势相一致。根据《2021年第3号投资协调委员会条例》,OSS RBA系统中的经营许可子系统能够为企业颁发商业识别号(NIB)、标准证书、许可证以及支持商业活动的经营许可(PB UMKU)。 目前,投资部/投资协调委员会正在发起对《投资法》的评估研究。对此,建议企业充分利用基于风险的在线单一提交系统(OSS RBA),以确保经营许可的完整性和合规性符合现行法规要求。此外,建议企业定期在OSS RBA上更新业务数据,持续关注相关衍生法规的动态,并加强法律合规性,以维护竞争力和业务的可持续性。 印度尼西亚自1950年起与中国建立了外交关系。两国之间的经济关系不断增长,特别是在2010年初《东盟-中国自由贸易区》生效后,以及在2013年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以来。近年来,中国对印度尼西亚的投资持续增加,体现为中国的排名从2015年印尼外资投资第9位,提升至2019年第二大外资来源国。从2019年到2024年9月,中国在印尼的投资总额达到341.9亿美元,占外资投资总额的18%。 在此期间,中国在印尼的投资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行业:基础金属工业,投资额为143.9亿美元(占42%);交通运输、仓储和电信行业,投资额为79.8亿美元(占23%);化学和制药行业,投资额为31.8亿美元(占9%);电力、天然气和空调行业,投资额为27亿美元(占8%);以及工业园区、住宅和房地产行业,投资额为22.1亿美元(占6%)。 根据地区分布,中国的投资主要集中在爪哇岛以外(67%),而爪哇岛的投资占比为33%。投资额最高的地区为中苏拉威西省,达到125.4亿美元(占37%),其次是西爪哇省,投资额为71.9亿美元(占21%),北马鲁古省为51.8亿美元(占15%),雅加达为16.6亿美元(占5%),以及万丹省为13.4亿美元(占4%)。以上关于中国企业在印尼投资的实际数据和信息来自印尼投资与下游产业部/BKPM的新闻发布。

新数字化:生成式人工智能

摘要 生成式人工智能(AI)是数字技术领域的最新创新,它正在改变企业运营方式以及与客户互动的方式。这项技术能够创造新内容、实现服务个性化,并提高运营效率,同时为各个行业的创新带来机遇。然而,在其应用过程中,企业对数据保护的承诺和责任依然至关重要。在具备承诺和责任的前提下,生成式AI有望成为数字化转型的核心支柱,为企业未来创造附加价值和竞争力。 在当今数字化时代,生成式人工智能(AI)是人工智能领域的一项全新突破。生成式AI正在改变企业的运营方式以及与客户的互动方式。除了加速流程外,这项技术还为创造力、个性化以及运营效率带来了新的可能性。本文将探讨生成式AI的概念及其对企业的重要性。 什么是生成式AI? 生成式AI是人工智能领域的一部分,旨在“创造”新内容,如文本、图像、音乐,甚至是程序代码。这种方法不同于以数据分析或预测为主的其他广泛使用的AI。生成式AI基于从大数据中学习到的一些模式生成原创输出。这项技术已经在多个行业中得到了应用,从医疗到营销,并推动了许多重要解决方案的开发。 生成式AI的应用 生成式AI可以用于识别检测金融系统中的可疑交易模式或异常活动。通过模拟或构建攻击场景,这项技术可帮助公司针对金融系统的安全威胁做好预防措施。 机遇与挑战 尽管生成式AI潜力巨大,但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关注以下挑战: 印尼数字化的未来 通过利用生成式AI,企业能够推动创新,加速决策,提高客户体验。这项技术不仅提升了内部效率,还为开发更具创意的产品和服务提供了新机遇。成功的关键在于以负责任的方式实施生成式AI,特别是在数据保护和伦理应用方面保持高度关注。

内部控制系统:如何建立

摘要 内部控制系统是公司整体运营中重要的一部分,在风险管理以及公司目标的实现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实施过程中,内部控制系统需要注意 COSO 框架。要实现有效的内部控制,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识别过程、评估其关键程度、制定适当的应对措施、沟通、实施,并持续监控控制措施,以确保控制措施的相关性。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将内部控制系统定义为管理层、董事会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为管理风险和提高实现既定目标和目的的可能性而采取的任何行动。管理层负责规划、组织并指导实施适当的行动,以合理保证目标和目的的实现。简而言之,内部控制是在组织内部设立的一种流程,旨在确保其系统安全、可靠,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解释说,内部控制的实施应帮助组织实现以下目标: 企业运营效率 必须实施控制措施,以确保流程顺畅,运营不受干扰。这将降低组织效率低下的风险和对价值创造的威胁。 资产保护 应实施控制措施,以确保资产用于正当用途,且不易被滥用或盗窃。在实现这一目标时,应采取全面的方法,考虑所有资产,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 预防和检测欺诈及其他违法行为 即使是组织结构简单的小型企业也可能成为这些违规行为的受害者。随着组织规模和复杂程度的增加,欺诈行为的性质变得更加多样化,控制措施必须能够解决这些问题。 财务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如果组织的财务记录不可靠,就无法编制准确的财务报表。系统应能够记录交易,以便所交易业务的性质能在财务报表中正确反映。 及时编制财务报表 组织应能够履行其法律义务,准确并按时提交财务报表。组织还有义务向股东提供有意义的报表。内部控制还可以应用于管理会计流程,这对于有效的战略规划、决策和组织绩效监控是必需的。 内部控制的实施 组织可以实施已有的内部控制框架,例如“美国特雷德韦委员会发起组织委员会(COSO)内部控制框架”,也可以通过以下步骤制定自己的系统和流程: 1. 评估与识别风险 只有明确识别需要减轻的风险后,才能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组织需要仔细审视每个职能部门开展的所有活动,并识别其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应包括所有内部产生的风险,例如订购库存的错误,以及外部风险,例如供应商延迟交货。收集所有风险后,应将风险分类,例如财务风险、运营风险或战略风险。 2. 风险评估与应对 识别出风险后,组织应评估风险的严重性。这包括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发生频率)以及风险发生后的影响(严重性)进行评估。然后,组织需要根据风险的严重性级别来决定如何应对风险。组织可以针对所面临的每个风险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 3. 内部控制的建立 控制措施应直接与风险对应。从严重性最高到最低的风险,组织需要确保在前一阶段识别的每项风险都有相应的控制措施加以缓解。然后应将这些控制措施转化为在组织内部实施的标准化程序。控制措施应全面,也要足够清晰,以便执行相关活动的人员能够有效实施。 4. 控制措施的沟通与实施 内部控制只有在员工遵循的情况下才能实现其目标。组织的高层管理人员需要传达实施控制措施的重要性,并确保新的控制措施不是仅仅增加了员工的工作负担,而是让员工也能从遵循控制程序中获益,例如更高效的工作流程和降低组织内盗窃的风险。建立内部控制,特别是在实施的早期阶段,应具有适应性。组织应考虑直接用户的意见并共同讨论,以确保程序顺畅运行,同时能缓解控制措施旨在应对的风险。 5. 持续监控控制措施 组织的环境在不断演变,其面临的风险也在不断发展。即使已经实施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层也应持续重新评估和审查风险及控制措施,以确保相关措施仍然足以缓解新出现的风险或符合新的法规要求。 专业商业顾问可以凭借其经验帮助客户绘制内部控制系统蓝图,为客户提供参考。专业服务包括制定标准操作程序(SOP)并协助实施。

新实施政策:增值税

摘要 《税收法规协调法2021年第7号》(HPP法)规定,增值税税率将于2025年调整至12%。为落实这一政策,出台了《财政部2024年第131号条例》(PMK 131/2024),以规范对进口品、应税货物(BKP)交付和应税服务(JKP)交付的增值税处理。该政策旨在建立公平的税收体系,支持包容性经济增长,并确保基本民生商品价格的稳定。该PMK规定了适用于奢侈品BKP、非奢侈品BKP和JKP的增值税税率,以其他价值作为计税基础(DPP)的计算方法,并针对2025年1月过渡期内的奢侈品交付制定了特别规定。 根据《税收法规协调法2021年第7号》(HPP法),增值税税率将于2025年调整至12%。为落实与HPP法中增值税税率相关的调整,并考虑关于增值税税率实施的社会公平性,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财政部长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了《财政部2024年第131号条例》(PMK 131/2024)。该条例涉及应税货物(BKP)进口、BKP交付、应税服务(JKP)交付、关税区内外无形BKP及JKP利用的增值税处理。 《PMK 131/2024》规定的税率调整,体现了政府致力于实现税收体系管理公平化和均衡化,同时支持包容性经济增长,并确保基本民生商品价格的稳定。通过实施这一政策,有望实现财政稳定和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11%的有效税率将在不违背税收贡献原则同时,减轻普通民众的税收负担。 以下是《PMK 131/2024》中有关增值税税率调整的一些主要规定: 由于《PMK 131/2024》在2024年底发布,在应纳税企业法人向具有终端消费者特征的买家交付划分为奢侈品的应税货物,如机动车辆和其他应缴纳奢侈品销售税的商品时,《PMK 131/2024》规定中的特别条款适用: a)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间增值税按12%的税率乘以计税基础计算,计税基础为销售价格的11/12。 b) 自2025年2月1日起增值税按12%的税率乘以计税基础计算,计税基础为销售价格或进口价。  增值税计算示例 因此,应缴增值税为Rp 110,000,等于销售价格Rp 1,000,000的有效率11%。 货运代理服务使用定量计算应缴增值税的示例: 一家从事运输管理服务的公司X,接到Y公司一个交易金额为 Rp 100,000,000的订单。 定量计税基础 = 10% x 发票金额= 10% x Rp 100,000,000 = Rp 10,000,000 因此,应缴增值税为:应缴增值税 = 增值税税率 x 计税基础= 12% x Rp 10,000,000 = Rp 1,200,000 综上所述,应缴增值税为 Rp 1,200,000,等于货运代理费的1.2%。 以其他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算从总公司向分公司交付应税货物增值税示例,或反之亦然: 从总部向分公司交付价值Rp 120,000,000的应税货物,其中应税货物的成本或进价为Rp 100,000,000。 … Read more

新准则:私营实体的会计处理

摘要 印度尼西亚特许会计师协会(IAI)通过印度尼西亚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DSAK)发布了《私营实体财务会计准则》(SAK EP),取代了《无公共责任实体财务会计准则》(SAK ETAP),以应对《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for SMEs)在符合国家条件和需求的基础上的发展。SAK EP适用于不具备公共责任,但需要针对外部使用者发布通用目的财务报表的实体。首次采用SAK EP的实体,在编制自2025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的财务报表时,可以遵循SAK EP中规定的过渡条款。 财务报表(LK)是关于财务状况、财务业绩及其变动的交流媒介,是实体的基本要素。我们发现,商业环境和社会生活的的动态变化使得实体的复杂性、目标、业务领域和规模存在显著差异。实体的业务越复杂,需使用的财务会计准则(SAK)越复杂,随之对财务报表的标准也要求越高。这种要求源于管理层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内外部使用者。 自2025年1月1日起在印度尼西亚正式生效的财务会计准则为《私营实体财务会计准则》(SAK Entitas Privat)。发布《私营实体财务会计准则》的目的是供那些不具备公共责任,但需要针对外部使用者发布通用目的财务报表的实体使用。然而,具备公共责任的实体也可以使用《私营实体财务会计准则》,只要监管当局允许其使用该准则作为财务报表的编制依据。 选择使用《私营实体财务会计准则》的实体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私营实体财务会计准则》旨在简化财务报告编制,确保财务信息计量和列报的一致性,通过提供更简单、更高效、更适用的会计流程,以便私营实体更容易以更有效、更实用的方式履行会计义务。因此,与一般财务会计准则相比,《私营实体财务会计准则》因省略了与私营实体无关的主题,如每股收益、中期财务报表和业务分部报告,内容更为简化。 《私营实体财务会计准则》基于《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结合了印度尼西亚的实际情况,围绕第1章至第35章所述主题编纂而成。各章节及段落间的交叉引用仅限于该准则中的章节之间。该准则于2021年6月30日由印度尼西亚特许会计师协会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DSAK IAI)批准,取代了《无公共责任实体财务会计准则》(SAK ETAP)。 以前在《无公共责任实体财务会计准则》中没有说明的条款列示如下: 首次采用《私营实体财务会计准则》时,有几项必需满足的规定。符合《私营实体财务会计准则》的首份财务报表为实体明确声明遵循该准则的首份年度财务报表。比较报告列报的信息要求追溯调整,但该准则同时提供了关于某些科目豁免追溯调整的指南。 过渡条款章节的其中一段还提到,若在过渡日无法对一项或多项必要调整进行处理,实体可在最早的可行期间实施调整,并在财务报表中标明未重新列报的金额。若无法提供《私营实体财务会计准则》要求的披露信息(包括比较期信息),则必须对此作出说明。 在采纳《私营实体财务会计准则》时,实体使用的会计政策可能与其在同一日期基于以前财务报告框架所使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由此产生的调整直接计入留存收益。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要求根据《第2章:概念和普遍原则》中规定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的定义及确认条件,真实反映交易、事项及其他情况的影响。 《私营实体财务会计准则》的制定旨在希望印度尼西亚的私营实体能够继续遵守法规,根据自身特点提供更高质量(更清晰透明)的财务报表,同时简化会计程序,提高融资能力,推动更低成本的全球交往,最终提升印度尼西亚私营部门的透明度、提高效率、促进经济增长。 《私营实体财务会计准则》附有财务报表示例作为说明。这些示例以及准则章节中展示的其他示例源于2017年1月1日生效的《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2015年版)》。在应用这些示例时,需要注意是否符合印度尼西亚的会计实践。 与《无公共责任实体财务会计准则》(SAK ETAP)和《中小微企业财务会计准则》(SAK EMKM)相比,《私营实体财务会计准则》的优势之一在于根据这一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可以与其他国家的私营实体或中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对比。相比于已失效的SAK ETAP和SAK EMKM,以该准则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更易被跨国公司的债权人和投资者理解。

印度尼西亚碳税

印度尼西亚税务局正在制定碳排放税收法规,即碳税。碳税收入将用于发展清洁能源,也称为可再生能源(RE)。碳税倡议的实施能促进技术创新,鼓励企业选择绿色或低碳经济活动,从而减少二氧化碳和其他温室气体的排放。此外,碳税遵循“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将成为可持续经济增长中控制气候的手段。 碳排放会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印度尼西亚政府承诺到2060年实现零净排放(NZE),到2030年减排31.89%,为履行此承诺,印度尼西亚政府正在采取措施以减少二氧化碳和其他温室气体的使用。碳税适用于购买含碳商品和/或从事产生碳排放活动的个人或组织。碳税是碳价值工具(NEK)之一,其目的如下: 碳税实施原则: 此外,政府还对纸浆和造纸业、水泥业、发电厂和石油化工业等碳消耗量最大的经济行业进行评估。碳排放征税有望通过鼓励经济行为主体转向低碳经济活动,来改变其行为。  碳税率设为高于或等于每公斤等量二氧化碳或每等量单位二氧化碳的碳市场价格,最低价格为每公斤等量二氧化碳30印度卢比。如果碳市场价格低于每公斤等量二氧化碳或每等量单位二氧化碳30印度卢比,则碳税率最低为30印度卢比,并且纳税时间为: 1. 购买含碳商品时;  2. 在有活动产生了一定碳排放量的日历年期末;或  3. 政府条例进一步规定或基于政府条例的其他时间。 事实上,根据2021年4月《税收法规协调法》(HPP)(“第 7/2021 号法律”),碳税本应在2021年实施。然而,碳税被推迟,预计将于2025年开始执行。 此外,印度尼西亚的碳税实施计划旨在实现公平和可持续的能源转型: 目前,印度尼西亚政府仍在设计碳税征收的计算、征收、缴纳、报告和机制,以及与履行碳税义务相关的其他处理方法。此外,政府正在制定测算碳排放量的方法,并向公众公布此信息,因为这密切地关系着针对各国二氧化碳计算的全球法规和国家规定。 规划和计算须深思熟虑,以尽量减少负面影响,如通货膨胀,以及生产成本上升可能导致的燃料和电力价格上涨。在实施碳税的过程中,政府会重点关注产生温室气体排放的行业,如作为高排放量主要来源的燃煤发电厂。

印度尼西亚的碳减排工作

在过去的一百年里,地球表面温度一直在上升。根据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的数据,与20世纪中期相比,地球表面温度平均上升了0.89摄氏度。这种地球表面温度上升的现象被称为全球变暖。全球变暖是由大气中的温室气体(GHGs)造成的。 各种类型的气体,包括二氧化碳、甲烷、二氧化氮、一氧化氮、二氧化硫和氯氟碳化合物(CFC)均被视为温室气体。各种人类活动也会产生温室气体,如燃烧化石燃料、水泥和金属工业、制造业、银行业、农业和畜牧业。如果不采取具体行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预计到2050年,地球表面温度将上升1.5摄氏度。全球变暖是未来几年人类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如果不认真对待,全球变暖会导致气候变化,饥荒、作物歉收、自然灾害和干旱。 印度尼西亚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之一。印度尼西亚的积极应对始于通过1994年第6号法律《关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批准》(“第6/1994号法律”)批准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随后,印度尼西亚还通过2004年第17号法律《关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的批准》(“第17/2004号法律”)批准了《京都议定书》。 印度尼西亚最近的承诺包括在2015年与其他195个国家一起加入《巴黎协定》,并设置其“国家自主贡献”(NDC)目标。“国家自主贡献”是一份文件,其中包含各个国家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向全世界做出的气候承诺和采取的行动。参与《巴黎协定》的国家在其“国家自主贡献”中概述了其为减少排放和适应气候变化影响所做的努力。印度尼西亚的承诺之一是:到2030年,依靠自身力量减少29%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在国际援助下减少41%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为了实现这些承诺,印度尼西亚政府颁布了第98/2021号总统条例,对碳经济价值(CEV)进行了规定。该条例通过建立一个加快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程序的框架,在印度尼西亚实现2021年“国家自主贡献”承诺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第98/2021号总统条例是实现碳经济价值的基础,也是通过实施各种政策和行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指南,这些政策和行动的目的是在国家发展的同时实现国家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 碳交易机制是实现碳经济价值的一种形式。第98/2021号总统条例第48条第(1)款规定,碳交易可以在国内和/或国际间进行。国内和国际碳交易通过两种机制进行: 第98/2021号总统条例所规范的问题之一是碳交易。根据第98/2021号总统条例第1条第17款,碳交易是一种通过买卖碳单位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市场机制。在这些交易中,交易对象是碳信用证书,其中包含通过具体项目努力减少排放的证据,以1(一)吨二氧化碳为单位,以登记号和/或代码的形式记录在国家气候变化控制登记系统(NRS CCC)中,并经过了测量、报告和验证过程。 目前,在印度尼西亚环境与林业部(Kementerian Lingkungan Hidup dan Kehutanan: KLHK)的支持下,印度尼西亚政府创建了国家气候变化控制登记系统(Sistem Registri Nasional Pengendalian Perubahan Iklim: SRN PPI),为印度尼西亚气候变化减缓行动、适应气候变化以及碳经济价值的数据和信息管理提供了一个基于网络的系统。 100兆瓦燃煤发电厂(PLTU)一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可使用以下公式计算: 印度尼西亚的煤炭主要为次烟煤和烟煤,其热密度从低到中等不等。次烟煤和烟煤中的碳含量分别为48-50%和62-68%。要计算一年的燃煤量,需要燃煤发电厂热效率和所用煤炭净热值(NCV)的数据。 在气候变化控制方面,印度尼西亚是公认的“超级大国”。这是2021年底在英国格拉斯哥举行的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6)上,大会主席阿洛克·夏尔马(Alok Sharma)提出的。这一认可激励印度尼西亚继续加强气候行动,以确保全球气温上升不超过2摄氏度。

碳定价

碳定价涉及通过对二氧化碳(CO2)的定价来考虑与排放源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的外部成本。这有助于将排放造成的损害负担转移给责任方,并鼓励改变经济行为。一个成功的碳定价体系的关键特征包括公平性、稳定性、政策与目标的一致性、成本效益、环境完整性和透明度。尽管在应对气候变化影响方面存在挑战,如政策不一致和碳泄漏的可能性,但有效的碳定价至关重要。 碳定价是指为减少碳或温室气体排放量而采取的策略。其涉及使碳污染付出成本,以激励经济行为主体减少排放。碳定价形式多样,包括碳税、信用机制、基于结果的气候融资(RBCF)、内部碳定价(ICP),及排放交易系统(ETS)。 排放交易系统(ETS)是一个排放产生者可以交易排放单位的系统,而碳税则是设定排放税率。 尽管大多数碳信用额会吸引各种类型的买家,但能与单一需求源相匹配的供应源仍然有限。一般而言,有四大细分市场在拉动需求: 碳价格组合:碳税直接设定排放价格,而信用机制则从基于项目或基于计划的活动中发放碳信用额。这些信用额度可用于履行遵守国际协定的义务或实现国内目标。基于结果的气候融资(RBCF)为实现气候目标的实体提供资金,并由第三方进行核查。 政府、企业及组织/机构的作用:关于碳定价在向脱碳经济过渡中的基础性作用,政府和企业之间正在形成越来越多的共识。政府将其视为有效的气候政策工具,而企业则将其作为一个影响和机遇评估因素。长期投资者还利用其来分析气候政策对每个投资组合的影响。 政府在根据国家和国内政治条件选择碳定价类型方面发挥着作用。排放交易系统(ETS)和碳税经常结合在一起使用。许多实体将强制性举措中的碳定价作为其内部碳定价的基础。碳定价涉及估算碳的社会成本、边际减排成本和排放配额的市场价值。金融机构越来越多地使用内部碳定价来评估计划的投资和测量碳足迹。 各种组织和机构已经发布了指南和研究报告,以支持高效和具有成本效益的碳定价工具的开发。从现有的碳定价举措中汲取经验,是设计更好的解决方案和促进向低碳和可持续发展的全球经济过渡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