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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会计

农业活动是指实体管理生物转化和取得生物资产以销售或转化为农产品或其他生物资产的活动。印尼财务会计准则第69条(PSAK 69):农业会计包含对农业活动的确认,计量和披露。PSAK69中生物转化是指导致生物资产性质或数量发生变化的生长,退化,生产和繁殖过程。 PSAK 69 规定在生物资产或农产品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应予以确认。与农业活动有关的事项,包括:生物资产,但生产性植物(生物性植物)除外;收获时的农产品;以及与农业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适用PSAK 69。这些生物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及各财务报告期末按照公允价值减去销售成本进行计量。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或损失在其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PSAK 69 中的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动物或植物,包括生长在生产性植物上的产品。生产性植(生物性植物)是指用于生产或提供农产品的有生命的植物;其预计的生产时间超过一定的期间;除作为附带产品销售外,其作为农产品销售的可能性很小。 无法根据公允价值进行可靠计量的除外。未在该报告范围内的生产性资产不适用PSAK 69。收益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参照PSAK 16:固定资产。 PSAK 69规定与生物资产有关的无条件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减去销售成本进行计量,并当且仅当,政府补助成为一项应收款项时,才能计入当期损益。 PSAK 69 未规范农产品取得后所进行的加工处理,如:葡萄加工成酒(葡萄酒)和羊毛加工成纱线。与农业有关的土地;生产性植物;与生产性作物有关的政府补助;以及与农业活动有关的无形资产,不适用PSAK 69。 PSAK 69对在2018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年生效,并按照PSAK 25: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差错变更进行记录。 确认和计量 当且仅当实体很可能取得资产未来所产生的经济利益,以及资产的取得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生产性作物取得成本才应作为资产予以确认。 所取得的未成熟的生产性作物(未达到生产条件的作物)按照累计成本进行计量,例如,自建固定资产未达到可使用状态前的费用资本化处理。取得成本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1) 任何的内部利润予以抵消。2) 资产取得成本不包括在未达到生产条件前,生物转化过程中所浪费的原材料,劳工,或其他资源。3) 按照PSAK 26:借款费用的规定,利息费用作为固定资产取得成本的一部分予以确认。 与生产性作物有关的政府补助是指PSAK 61,即:递延收益或扣除资产账面价值。 非生物性植物的生物资产包括:作为农产品的栽培植物;为生产农产品而栽培的作物,实体将收获作物,并将其作为农产品进行销售,但销售附带残留物除外;一年生植物(一年生作物)。 农业活动中生物资产所包括的牲畜,其中: 1) 作为农产品而饲养的牲畜;2) 为生产农产品而饲养的牲畜,实体将取得牲畜,并将其作为农产品进行销售;以及3) 用来繁殖的牲畜。 实体在以下情况下对生物资产或农产品予以确认: 1) 实体因过去事件而控制该生物资产;2) 与该生物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体;以及3) 该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取得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生物资产按照其公允价值减去销售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但是,如果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其按照取得成本进行计量。 同时,生物资产按照公允价值减去销售成本进行期末计量(除非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如果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其按照取得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损失进行计量。 生物资产以公允价值减去销售成本进行初始确认时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在其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减去销售成本变动随后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从生物资产中所获得的农产品在取得时按照公允价值减去销售成本进行计量。该计量在适用PSAK 14:存货或其他规定时,以当日的取得成本为准。 以公允价值减去销售成本计量的农产品在初始确认时所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在其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以公允价值减去销售成本计量的生物资产有关的无条件政府补助,当且仅当,其成为应收款项时,在损益中予以确认。 如果与以公允价值减去销售成本计量的生物资产有关的政府补助是有条件的,包括政府补助要求实体不从事特定的农业活动,当且仅当政府补助中所要求的条件得到满足时,实体才能将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 总结和披露 本期所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包括生物资产和农产品初始确认时所产生的损益,以及公允价值减去生物资产销售成本变动所产生的损益。 实体应在其财务报表中对每组生物资产进行说明。如果其没有在与财务报表一起公布的信息中进行披露,那么实体应说明:涉及每组生物资产的活动性质,以及期末每组生物资产的具体数量或非财务估计和当期农产品的产量。 此外,实体应披露所存在的所有权受限的生物资产和其账面价值,以及为负债而抵押的生物资产的账面价值;开发或取得生物资产的承诺数额;与农业活动有关的财务风险管理策略。实体还应准备生物资产账面价值在本期期初和期末的变动调节表。

结构性认股权证——印度尼西亚证券交易所的新型衍生投资工具

2022年9月19日,印度尼西亚首批结构性认股权证(SW)在印度尼西亚证券交易所(IDX)正式发行。结构性认股权证是由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工具,它赋予持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以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的权利。其标的证券属于IDX30指数中的股票。该指数用来衡量30只股票的价格表现,这些股票流动性强、股票市值大,且持有公司基本状况良好。结构性认股权证包括2种类型,即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两者都给予持有者一定期限内以一定的价格执行标的证券的权利。它们之间区别是:认购权证赋予持有者购买权,而认沽权证赋予持有者出售标的证券的权利。根据印度尼西亚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的报道,这两种类型结构性认股权证的到期日从2个月到2年不等。结构性认股权证有望给印度尼西亚资本市场的发展带来诸多好处。首先,结构性认股权证给投资者提供了诸多机会,投资者可以通过持有和交易(取决于标的证券的价格变动)结构性认股权证获得潜在利润。此外,由于结构性认股权证的投资资本相对较小,所以其潜在利润往往大于其标的证券的投资回报。其次,持有结构性认股权证也是一种对冲投资的手段,可以用来锁定标的证券的购买价格或出售价格。 截至目前,印度尼西亚证券交易所已公布3批结构性认股权证,即: 结构性认股权证需考虑以下几点: 结构性认股权证有望提高印度尼西亚资本市场的投资热情,吸引更多公司在印度尼西亚证券交易所上市。作为一种新型衍生投资工具,结构性认股权证在资本市场峰会和博览会(CMSE)中获得广泛关注,详情可点击https://cmse.id/ link. 资本市场峰会和博览会是纪念印度尼西亚资本市场重新启动45周年的活动,由金融服务管理局(OJK)与印度尼西亚证券交易所、印尼担保证券结算银行(KPEI)和PTKustodian Sentral Efek Indonesia(KSEI)联合举办。此次活动的主题是 “全民共建资本市场,共享繁荣可持续经济”。2022年资本市场峰会和博览会将成为资本市场利益相关者聚集并参与各种类型活动的契机。

印度尼西亚证券交易所(IDX)上市公司税收

在印度尼西亚证券交易所(IDX)上市的公司的税收一般与私营公司的税收相同。在IDX注册的公司是国内企业纳税人(WPDN Badan)。国内企业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是所得税(PPh)和增值税(VAT)。印度尼西亚有三(3)种征税制度,即自我评估制度、官方评估制度和预扣评估制度。 自我评估制度是一种信任纳税人(WP)的征税制度,即让纳税人根据法规计算、支付和自我报告所欠税款的数额,比如增值税(VAT)和所得税(PPh)。官方评估制度是一种授权税务人员根据法规计算出所欠税款的数额的税收制度,比如建筑和土地税(PBB)及其他类型的地方税。预扣税制度是指要求其他纳税人进行代扣代缴或代收税款,并要求代扣代缴的纳税人立即将税款存入国家账 户 的 税 收 制 度 , 比 如 所 得 税(PPh)第21条、第22条、第23条,最终所得税(PPh Final)第4条第2款及增值税。 在印度尼西亚证券交易所(IDX)上市的公司可通过向公众出售股票获得新的资金来源。股票是投资者的一种投资选择,股票能以资本收益和股息的形式提供额外的收入。资本收益是指在销售价格大于投资产品的购买价格情况下投资者转售其投资资产时的利润金额。股息是股东分配和收到的利润份额。在税收方面,资本收益和股息形式的额外收入是最终所得税征税对象。但是,需要强调的是,并非所有股息都是征税对象,有些情况下收到的利润并非征税对象。 出售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的最终所得税税率分为两(2)种,即创始人股票最终所得税和非创始人股票最终所得税。根据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财政部长第282 / KMK.04 / 1997号法令第1条第(1)和(2)项,创始人是指在资本市场监管局(Bapepam)就首次公开发行所做的注册声明生效之前,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登记册中记录的私人或实体,或载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的私人或实体。创始人还包括因以下原因从创始人处获得股份转让的私人或实体: a. 遗产;b. 符合经1994年第10号法令最后修订的关于所得税的1983年第7号法令第4条第(3)款A第2项要求的赠款;c. 在进行此类转让时不需缴纳所得税的其他方式。 KMK 282/KMK.04/1997第1条第(3)款对创始人股份的定义如下: a. 创始人从额外实收资本的资本化获得的首次公开发行后发行的股份;b. 从创始人的股票分割中获得的股份。 股票出售交易的税率 出售股票的所得税将由证券交易所的组织者通过证券中介机构在偿付交易时扣除。证券交易所的组织者有义务在每月20日之前将上一个月进行的股票销售交易的所得税存入国家账户,并有义务在存入月份的25日之前向税务局提交关于扣缴和存入所得税的报告。 创始人股份的额外所得税由发行人代表创始人股份的所有者在不晚于以下时间内向税务局缴纳: a. 1997年5月29日之后为六(6)个月(如果公司的股票在该日期之前已经在证券交易所交易)。b. 如果新公司的股票在1997年5月29日或之后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则为股票交易后一(1)个月。 根据2008年第36号法令第4条第1款G项,任何形式的股息均属征税对象,包括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提供的股息,以及合作业务的剩余收益的分配。而根据第4条第3款F项,不属于税收对象的股息是指作为国内纳税人的有限责任公司、合作社、国有企业或地方国有企业从资本参与在印度尼西亚成立并注册的商业实体而获得的股息或部分利润,条件是: 股息税率 居民纳税人从国内或国外获得的股息,只要符合规定的要求,就可以享受免缴所得税。可享受免缴所得 印度尼西亚证券交易所(IDX)指出,政府为上市公司提供税收优惠,上市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比非上市公司低三(3)个百分点。涉及降低国内上市公司企业纳税人的所得税税率的印度尼西亚共和国2020年第30号政府条例对此进行了规定。 a. 上市公司国内纳税人;b. 拥有所有在印度尼西亚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实收股份的至少百分之四十(40%);c. 股份必须由至少三百(300)个当事方拥有;d. 每一方拥有的全部已发行和实收股份的份额只能在百分之五(5%)以下;e. 规定b、c和d必须在一(1)个纳税年度内至少一百八十三(183)个日历日内履行;及f. 向税务总局提交一份报告。

衍生工具审计

复杂的衍生工具和证券的数量以及使用越来越多,再加上有时同样复杂的会计指引,导致许多实体的财务报表审计方法发生变化。例如,评估与衍生工具认定有关的审计证据通常需要使用大量的判断,特别是对估值认定,这可能对基础假设的变化特别敏感或基于高度主观的估计。衍生工具是具有以下三个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 1. 基础工具、名义金额、支付条款。合同有以下两个条款,决定了一个或多个结算的金额,在某些情况下,决定是否需要结算: (1) 一个或多个基础工具(2)一个或多个名义金额或支付条款,或两者兼有 2. 初始净投资。合同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初始净投资小于预期对市场因素变化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所需的投资。 3. 净额结算。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方式进行净额结算: (1) 其条款隐含或明确地要求或允许净额结算。(2) 其可以很容易地通过合同以外的方式进行净额结算。(3) 其规定交付资产,使接收者处于与净额结算没有实质性差异的位置。 审计师可能需要特殊技能或知识来计划和执行关于衍生工具的某些认定的审计程序。此类审计程序和所需的特殊技能或知识的示例包括: 审计风险和重要性 审计准则中关于审计风险和重要性的部分,为审计师在根据公认的审计准则计划和执行财务报表审计时考虑审计风险和重要性提供了指导。其要求审计师设计程序,以合理保证发现关于衍生工具的认定的错报,这些错报与其他认定的错报一起,可能导致财务报表整体上的重大错报。在设计此类程序时,审计师应考虑这些认定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审计师也可以在设计程序时考虑实体内部审计师的工作。 固有风险评估—假设没有相关的控制措施,对衍生工具或证券的认定的固有风险是其对重大错报的敏感性。 控制风险评估–对内部控制的理解,这将使审计师能够在认定层面识别重大错报风险,在认定层面评估重大错报的风险,并评估内部控制的设计并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 评估控制风险 在了解衍生工具交易的内部控制后,审计师应评估相关认定的控制风险。如果审计师计划对一项或多项关于衍生工具的认定的控制风险评估低于最大值,审计师应识别与认定相关的、可能防止或发现重大错报的、由实体或服务机构实施的具体的控制措施,并收集关于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关于服务机构控制措施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可通过审计师或服务机构聘请的审计师进行的测试收集。服务机构提供的余额或交易确认书并不提供有关其控制的审计证据。 审计师应考虑实体的规模、实体的组织结构、业务性质、衍生交易的类型、频率和复杂性,以及在设计有关衍生工具认定的审计程序时对这些交易的控制。例如,如果实体有各种衍生工具,这些衍生工具是以使用估值模型估算的公允价值进行报告的,审计师可以通过收集有关模型设计和使用控制(包括重要假设)的审计证据并评估其运营有效性,从而减少估值认定的实质性程序。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不确定实体或服务机构实施的控制措施并收集关于这些控制措施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审计人员可能无法将审计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例如,如果该实体有大量的衍生工具交易,如不确定对这些交易的授权、记录、保管和职责分工的控制,并收集有关这些控制的运行效果的审计证据,审计师很可能无法将有关这些证券收益(包括销售收益和损失)发生的认定的审计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 基于风险评估设计实质性程序 审计师应使用对衍生工具认定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评估水平来确定为发现财务报表认定的重大错报而实施的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一些实质性程序涉及一个以上的关于衍生工具或证券的认定。是否应使用一种或多种实质性程序来处理认定,取决于审计师对与之相关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评估,以及审计师对程序有效性的判断。 此外,审计师应考虑其他审计程序的结果是否与管理层对衍生工具的认定相冲突。 审计师应考虑任何此类识别事项对管理层关于衍生工具的认定的影响。 此外,审计师应考虑这些事项对审计师为支持这些认定而评估的审计证据的充分性的影响。 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是实体信息系统的一部分,可能会以各种方式影响审计师对衍生工具认定的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财务报表认定 存在或发生 存在认定涉及在财务报表中通过确认或披露报告的衍生工具在财务状况表的日期是否存在。发生认定涉及财务报表中报告的衍生工具交易是否发生,作为收益、其他综合收入或现金流的一部分,或通过披露。 完整性 完整性认定涉及实体的所有衍生工具是否通过确认或披露在财务报表中报告。它们还涉及所有的衍生工具交易是否在财务报表中作为收益、其他综合收入或现金流的一部分或通过披露来报告。完整性的实质性程序的程度可以根据评估的控制风险水平而适当变化。此外,审计师应考虑到,由于衍生工具可能不涉及有形对价的初始交换,因此在评估的控制风险水平为最高时,可能难以将有关衍生工具完整性的认定的审计风险限制在可接受的水平。 衍生工具的特点之一是,它们可能只涉及根据合同履行的承诺,而不是有形对价的初始交换。因此,审计师在设计与完整性有关的测试时,不应仅仅关注与现金收支有关的证据。在测试完整性时,审计师应考虑进行询问,检查协议,并阅读其他信息,如董事会或财务、资产/负债、投资或其他委员会的会议记录。审计员还应该考虑对可能存在使用衍生工具对冲的风险的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进行询问。例如,如果该实体与外国实体开展业务,审计师应询问该实体为购买外币所作的任何安排。同样,如 果一个实体所处的行业中,商品合同很常见,审计师应该询问任何具有固定价格的商品合同,这些合同的运行时间不寻常,或涉及不寻常的大数量。审计师还应该考虑询问该实体是否利用衍生工具将有息债务从固定债务转换为可变债务,或反过来转。 衍生工具可能不涉及有形对价的初始交换。如果一个或多个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是实体衍生工具信息系统的一部分,审计师可能无法充分限制对衍生工具完整性的认定的审计风险,而无需获得关于一个或更多服务机构控制措施的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由于审计师关注的是不需要最初交换有形对价的衍生工具可能没有被记录,对两个或多个服务组织提供的信息进行测试对账可能无法充分限制对衍生工具完整性的认定的审计风险。 权利和义务 关于权利和义务的认定涉及实体是否拥有与衍生工具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在财务报表中报告的质押安排。 估值 衍生工具估值的认定涉及财务报表中通过计量或披露报告的金额是否符合公认的会计原则。估值认定的测试应根据用于计量或披露的估值方法来设计。公认的会计原则可能要求根据成本、被投资方的财务成果或公允价值对衍生工具进行估值。公认的会计原则还可能要求对衍生工具的价值进行披露,并规定减值损失应在实现前在收益中确认。 根据成本估值。获取证券成本证据的程序可能包括检查购买价格的文件,与发行人或持有人确认,以及通过重新计算或分析程序验证折扣或溢价的摊销。审计师应评估管理层的结论:证券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时(非暂时性)需要确认减值损失。 根据被投资方财务成果估值。就根据被投资方财务成果估值(包括但不限于权益会计法)而言,审计师应获得充足、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支撑被投资方的财务估值结果。审计师应阅读被投资方的现有财务报表和附带的审计报告(如有)。被投资方的财务报表如果已经由审计师审计,且投资方的审计师满意其报告,则该报告可构成适当的审计证据。 基于公允价值估值。审计师应获得证据,以支持管理层对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衍生工具公允价值的认定。确定公允价值的方法可能由公认的会计原则规定,并可能因实体经营的行业或实体的性质而有所不同。这种差异可能与非活跃市场的价格报价及出售衍生工具或证券而产生的重大流动性折扣、控制溢价和佣金及其他费用有关。审计师应确定公认会计原则是否规定了确定衍生工具公允价值的方法,并评估公允价值的确定是否与规定的估值方法一致。 减值损失 无论使用何种估值方法,公认的会计原则可能要求在收益中确认公允价值下降(非暂时性)的减值损失。判断损失是否为非暂时性的,通常涉及对未来事件结果的估计。因此,在确定报告期末是否存在已发生减值损失的因素时,需要进行判断。这些判断基于主观和客观因素,包括有关过往和当前事件的知识和经验,以及对未来事件的假设。审计师应评估:(1)管理层在确定存在客观因素时是否考虑了相关信息,以及;(2)管理层关于确认减值损失的结论。该评估要求审计师获取有关证据,这些证据往往能证实或与管理层结论相冲突。当该实体已确认减值损失时,审计师应收集证据证明记录的减值调整金额,并确定该实体是否适当遵循了公认的会计原则。 列报和披露 列报和披露的认定涉及实体财务报表中衍生工具的分类、列报和披露是否符合公认的会计原则。审计师应评估衍生工具的列报和披露是否符合公认的会计原则。对于一些衍生工具,公认的会计原则可能规定了列报和披露要求。如: 在评估列报和披露的充分性时,审计师应考虑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形式、安排和内容,包括所使用的术语、详细程度、报表中的项目分类以及所报告金额的依据等。审计师应将列报和披露内容与公认会计原则的要求进行比较。此外,公认会计原则中无明确规定披露的充分性时,审计师应遵循《会计准则声明》“财务报表披露的充分性”章节的指导。 管理层声明 审计师理应获得管理层的书面声明,以确认管理层意图和能力中影响衍生工具认定的部分,例如,其应用对冲会计法进行预测交易的意图和能力。审计师应仔细审查获得的管理层书面声明,以确认影响衍生工具交易认定的其他方面。

衍生工具的核算

衍生工具,最早可追溯于美索不达米亚的古代交易,直至商人为海陆冒险而谈判的中世纪欧洲,至今已存在几千年了。衍生工具在当今的数字时代不仅与商品挂钩,还涉及金融工具和加密数字货币,俨然已成为各种复杂的工具。印尼证券交易所发行了一种新的结构化权证,这是最新的一种衍生工具。 根据印尼财务会计准则71(PSAK 71)- 金融工具,衍生工具是指同时具备下列三种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 a. 其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变量为非金融变量的,该变量不应与合同(有时称为“标的资产”)的任何一方存在特定关系。 b. 不要求初始投资,或与对市场情况变化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净投资。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 c. 最常见的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期权合同和互换。 远期合同 远期合同是指以特定的价格在未来某个特定日期购买或出售资产的协议。远期合同,由于是在未来的某个日期交付和结算标的资产,所以是一种衍生工具。其通过锁定特定的价格来避免价格波动。 例如,A公司在2022年12月1日与B银行签订协议,约定在2023年3月31日以每美元15.600印尼盾的价格购买 100.000美元。在到期日,即期汇率变为15.620印尼盾。如果A公司没有签订远期合同,它将支付的总额为1.562.000.000印尼盾,其高于1.560.000.000印尼盾的合同价格。 期货合同 期货合同与远期合同类似,双方约定以特定的价格在未来某个日期交付标的资产。但是,远期合同是买卖双方签订的私人协议,而期货合同则是可以在交易所交易的标准化协议。在印度尼西亚,如IDXLQ45期货,印尼政府债券期货和一篮子债券等期货合同在印尼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 期权合同 期权合同是指买方有权(而非义务)在特定的日期以特定的价格(执行价格)买入或卖出标的资产的协议。期权常见的两种类型为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 看涨期权是指买方有权以协议约定的执行价格购买标的资产,而看跌期权是指买方有权以协议约定的执行价格出售标的资产。 例如,假设X公司的股票价格为每股150印尼盾,Z公司认为其股价在未来会上涨,所以购买了一份期权(相当于100股),约定以每股165印尼盾的执行价格购买X公司的股票,期限为一个月,每份合约为1印尼盾。如果股价上涨至每股190印尼盾,Z公司则可以以每股165印尼盾的执行价格行使该期权,由于该期权可以以每股190印尼盾的价格立即转售,所以其价值为每股25印尼盾。但是,如果股价下跌至每股145印尼盾,那么该期权将毫无价值,Z公司将失去所支付的溢价。 互换 互换是指双方约定交换两种不同的金融工具所产生的现金流量的一种衍生工具合同。大多数互换涉及本金金额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如贷款或债券。其中一方的现金流量通常是固定的,而另一方的现金流量是基于基准利率、货币汇率或指数价格而变动的。 互换最常见的是利率互换,双方交换本金金额所产生的现金流量来对冲利率风险。例如,M公司和Q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利率互换,面值为1.000.000.000印尼盾。因为双方都认为LIBOR将会在3%左右,所以M公司向Q公司提供5%的固定年利率,用以换取LIBOR+2%的浮动利率。假设年末LIBOR利率为3.75%,M公司将支付50.000.000印尼盾,而Q公司将支付57.500.000印尼盾。 衍生工具的计量 在PSAK 71范围内的所有衍生工具都以公允价值计量。除了实体运用套期会计将衍生工具指定为符合套期关系的套期工具的,其部分或全部利得或损失可以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外,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在当期损益中确认。 套期会计 套期关系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符合套期会计: a. 套期关系仅由符合条件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组成。 b. 在套期开始时,实体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和从事套期的风险管理目标和策略的正式的指定和文件。 c. 套期关系同时满足下列套期有效性要求 i. 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 ii. 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以及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与实体实际套期的被套期项目的数量和实体实际用于套期该数量的被套 iii. 期项目的套期工具的数量产生的套期比率相同。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应当等于实体实际套期的被套期项目数量与对其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实际数量之比。 公允价值套期 公允价值套期,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该资产、负债或确定承诺中的一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价值变动源于某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 套期工具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该套期工具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进行套期,则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 被套期项目的套期利得或损失应当调整其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被套期项目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套期利得或损失应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如果被套期项目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其变动金额仍应保留在其他综合收益中。 现金流量套期 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部分或全部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如浮动利率债务的全部或部分未来利息支付)有关的特定风险、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 只要现金流量套期符合套期会计的相关标准,则套期关系应按照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a. 套期工具利得和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以及b. 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为两者中较低者: (即:未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累计的无效过度套期)。 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境外经营净投资,是指报告实体在境外经营净资产中的权益份额。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包括属于净投资的货币性项目的套期),应按类似于现金流量套期会计的规定处理。 与套期有效部分有关的,已累计于外币折算储备中的套期工具累计利得或损失应作为境外经营处置(或部分处置)时的重分类调整,从权益中重新分类到当期损益。 … Read more

商标的法律保护

在社交媒体和跨境电商为主导的数字技术时代,商标不仅是商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一种无形资产。市场上的各种商标宣传随处可见,既有商标市场的佼佼者,也有各个领域的新玩家。无论是在国内市场还是海外市场,公司要进行投资,就需要创建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商标,以吸引市场关注,掌控其业务在市场的资讯。 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商标具有诸多好处:通过其他公司在国内以及跨国的使用,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商标可以给公司带来收入;在买卖股票或资本市场股份价值的计算中,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商标可以增加公司的价值;由于商标形象代表的社会地位,以及在拥有该商标的公司工作具有自豪感,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商标也能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因此,企业投资仅仅拥有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商标是不够的,还必须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该商标。 在印度尼西亚,商标在《第20/2016号商标和地理标志法》中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即商标是指由图像、标识、名称、文字、字母、数字、颜色组合,以二(2)维和/或三(3)维、声音、全息图或这些元素的两(2)种或多种组合的形式构成的标志,用来区分人们或法人实体在商品和/或服务贸易活动中生产的商品和/或服务。商标是使用在商品上的标记,服务商标是使用在服务上的标记,由一个人或几个人一起或一个法律实体进行交易,以区别于其他同类服务。 商标权是国家赋予注册商标所有人一定时期内使用商标本身,或允许另一方使用商标的专有权利。商标权是在商标被注册后获得的。商标注册的申请由申请人或其律师向印度尼西亚法律人权部提交。 《第11/2020号综合劳工法案》的第108条第1款中列出了不能注册的商标标准,包括: 同时,根据《商标法》第21条的规定,必须驳回商标的标准如下: 为确保商标不与《商标法》第21条相冲突,申请人必须首先通过法律人权部知识产权总司进行商标检索,检查商标是否可以被注册,避免因与另一方商标相似而被驳回申请。 印度尼西亚商标注册遵循“先申请”制度,首先注册或获得商标证书的一方,拥有商标所有权。由此可以得出商标注册具有以下功能: 信永中和印尼所可以帮助客户注册商标,并协助客户避免与商标和服务标志相关的诉讼。此外,已经注册的商标将获得为期10年的法律保护,并可延续10年。与SW Solution专业人士一起,协助投资者获得商标的法律保护!

使用境外服务的增值税

印度尼西亚是一个具有竞争优势的投资目 的地的国家,如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训 练有素的年轻劳动力、以及庞大且不断增 长的国内市场。2020年关于创造就业的 第11号法律颁布后,投资者越来越容易 享受竞争的优势,该法律旨在创造更好的 投资环境和更高的全球知名度。 印度尼西亚有项增值税(VAT)条例,规定了税收管辖权的范围。税收应该达到全球供给还是仅限于本国境内的供给?从全球和地区来看,是应对国内生产征税(增值税原产地原则)、对国内消费征税(增值税目的原则),还是两者相结合?几乎每个有增值税的国家都征收领土增值税,依据目的原则确定税收管辖权的界限。在纯粹目的原则下,进口征税,出口完全免税(零税率)。在这种制度下, 重要的是确定出口货物和服务的价值(以及何时出口), 确定应税进口货物的价值,并确定何时应税。 增值税是对个人纳税人(WPOP)或已成为应税企业家(PKP)的公司纳税人所进行的货物或服务的购买和销售交易进行征税。增值税的对象包括在海关区域内交付应税货物(BKP)和应税服务(JKP)的交易,即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的领土,包括、陆地、水面和其上方的领空,以及适用海关法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某些地方。 2009年第42号法律关于商品和服务增值税及奢侈品销售税的第4条第1款d和e项规定,在境内使用无形应纳税申报表(d点) 和使用来自境外的JKP(e点)是增值税的征收对象。使用无形BKP的一个例子是在印尼使用一家海外公司的商标。同时,利用JKP的一个例子是在印尼使用海外公司的管理服务或咨询服务。这一规则符合目的地原则,从本质上讲,在国内使用的每一种商品或服务的消费,无论这些商品或服务来自哪里,无论是来自国内还是进口,都需要缴纳增值税。 缴纳使用境外服务的增值税的境外服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从境外使用JKP支付增值税的时间发生在使用这些服务开始时,有以下标准: a. 当利用方实际使用JKP时;b. 当JKP的收购价格被使用方宣布为债务时;c. 更换JKP时,由提交方付费;或者d. 当JKP的收购价格由使用方部分或全部支付时。 如果从境外使用JKP的开始时间不详,则应在签订合同或协议之日或税务局局长规定的其他时间缴纳增值税。财政部2010年第40号条例规定了从境外使用JKP所欠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即: a. 10%(百分之十)乘以已支付或应支付给提交JKP一方的金额,如果已支付或应支付的金额不含增 值税 b. 10/110(百分之十)乘以已支付或应支付给提交JKP的一方的金额,如果已支付或应支付的金额包含增值税c. 如果未找到关于已付或应付金额的书面合同或协议,或发现有书面合同或协议,但未明确说明该合同或协议的金额包含增值税,则所欠增值税按10%*(百分之十)乘以已付或应支付给从境外提交JKP的一方的金额计算。 *)根据协调法,自2022年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已从10%变更为11%,因此在境外使用JKP增值税的也已调整为新税率。 JKP所欠的增值税必须在次月15日之前使用税款存款函(SSP)征收并存入税务局。付款证明(SSP) 的位置应与进项税发票的位置相同,这样才能入账。根据适用的进项税抵免规定,SSP在下一个纳税期的月度增值税通知书(SPT)中报告,最长时间为三个月。SE-147 / PJ / 2010中规定了填写SSP和报告已付增值税的程序。

品牌价值——上市公司的无形资产

在公司的产品/服务中使用品牌可以为商业活动和可持续发展带来诸多好处。品牌是区分向公众提供的每种产品/服务的标志或特征。此外,为便于公众熟知,品牌也是公司用于提升知名度的重要手段。品牌设计中的独特标志或特征可以是图像、名称、单词、字、母、数字、颜色图案或这些元素的组合。 品牌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激励公司不断努力提高品牌价值。品牌价值的计算是鉴于消费者相对于其他品牌自意为某一品牌支付的金额。影响品牌价值的因素包括产品质量、竞争优势、所用技术以及其他在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和品牌社会声誉方面发挥作用的因素。 2021年,品牌金融研究所(BFI)发布了一份关于印度尼西亚100个最具价值品牌的报告。排名前十的品牌见下表: 品牌金融研究所(BFI)使用的方法是基于收入的品牌评估的概念,如特许权使用费宽免法。该方法考虑了特定品牌的具体收益在公司未来整体收入中的贡献,同时也考虑了历史收益分析、未来股票的分析以及经济增长等因素。然后用特许权使用费率计算收入,并根据现金流贴现(DCF)分析的概念进行贴现,以产生品牌价值。 推动品牌价值的因素之一是通过首次公开募股(IPO)。根据上表可以看出,在10大最具价值品牌的品牌排名中,大部分公司都是在印尼证券交易所(IDX)上市的公司。以上10家公司中,有8家是市值较大的公司(印尼投资者的投资选择)。这与首次公开募股(IPO)带来的好处是一致的,即提高公司的价值和形象。通过首次公开募股(IPO),公司通过与财务有关的实际信息,以及公司活动来增加消费者的信心和公司新的细分市场机会,从而获得初步曝光。因此,品牌价值成为上市公司的一种无形资产。 SW Solution是信永中和印尼所的一个业务部门,主要负责提供商业服务外包和商业咨询,在协助公司进行首次公开募股(IPO)和其他企业举措方面经验丰富。作为商业顾问,SW Solution将协助客户从准备阶段(包括投资前景和公司重组计划),到证券交易所上市阶段(向潜在投资者进行公开宣传和推介) 整个过程。

无形资产的核算

在现代商业时代,诸如知识、技能、关系、流程、品牌或文化等无形资产是至关重要的战略资源。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强调无形资产作为经济增长动力的重要性,并鼓励企业高度重视其无形资产。企业与业务有关的无形资产投资对其提供增值产品和服务至关重要。投资者需要了解无形资产和通过无形资产给企业带来价值和增长的重要性。由于工业从制造向服务转型,在全球工业化国家知识工作者的推动下,知识资本已经成为一种领先的资产。 在印度尼西亚,无形资产的核算是指从国际会计准则/IAS38中所采用的财务会计准则声明/PSAK19,无形资产需要具有以下特征: 无形资产是无法看到,触摸到或实际测量的非货币性资产。其成本是指在取得或研发时所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或所耗资源的公允价值,或者在可以使用时,按照PSAK要求进行初始计量时归属于资产的费用。它可以分类为租赁、分销合同、雇佣合同、契约、融资安排、供应合同、许可证、认证和特许权等权利;或各种关系,如经过训练和分配的劳动力、客户和分销关系等; 也可以是专利、版权、商标、专有技术(如配方、食谱、技术参数、规划、培训计划、营销策略、创作技巧、客户名单、人口研究、产品测试结果、商业知识-供应商、交货时间、成本和定价数据、商业机密和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不同的公司会有不同的有价值的知识产权,有的公司对其商标更为重视,有的公司则对信息技术更为重视。 无形资产的确认、分类和来源 不符合确认准则的支出按照直接费用进行确认。 无形资产必须按照成本确认。只有当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并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在评估可能性时,应使用那些有意义的,能够被证明的,基于管理层最佳估计的假设。 在一个企业组织中,有不同种类的无形资产。其中许多是具有特定性质企业特有的,因此,要编制一份完整的资产清单非常困难。但是,无形资产的主要种类包括专利、版权、租赁权、租赁权改良、特许经营、商标和品牌名称以及商誉。 无形资产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得; 1.)单独获取(按成本确认,包括购买价格和所有可直接归属的成本);2.)作为企业合并的一部分获取(按收购日的公允价值确认);3.)通过政府拨款获取(按公允价值或面值确认);4.)资产交换(按公允价值确认,没有商业实质的除外);5.)通过购买获得的商誉(内部产生的不能确认为资产,因为它不能被识别);以及6.)内部研发的无形资产。 品牌、报纸头条、宣传标题、内部的客户名单,因为不能和业务整体的发展相互区分,所以不能被确认为无形资产。 评估无形资产的指标 企业对无形资产的评估是通过一些客观和主观的指标进行的。那件事中的非财务指标可用于跟踪企业中无形资产的变化。企业评估无形资产的指标可能因为行业的不同而不同, 例如:在服务行业,员工的营业额是一个极其相关的指标;在IT服务的 “呼叫中心”,员工工资可能占到支出的60-70%,因为这些公司都有庞大的员工基础。 如果离职率略有下降,培训成本就会减少,生产力很可能会提高,雇佣和解雇成本就会减少。组织资本、关系资本、知识产权是客观指标研究的主要组成部分。 无形资产的重要性:为什么有价值? 强势品牌影响客户的决策能力。品牌代表着质量保证,若是奢侈品牌,消费者也彰显了社会地位。虽然不容易量化,但无形资产带来了实际的经济利益,如品牌资产和消费者关系。 不仅财务,税收和会计核算都让无形资产变得很重要。政府也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充分考虑无形资产的部分,尽管其在管理过程中更为严格。对资源的竞争将不可避免地促使企业改善其智力(无形)资产管理,以及改善组织的整体系统和流程,以便向利益相关者和股东传达这些举措。 最近,许多知名的公司宣布了高额的利润。然而,最近的研究表明,一个公司品牌价值的很大一部分(可能超过60%)与无形资产有关。对于许多公司而言,强势品牌资产和商誉构成了这一价值的主要部分,但在大多数公司中,它们仍然没有被计量和入账。无形资产的核算和管理是企业的关键问题。企业的业绩高度依赖于他们的客户关系、供应商关系、员工业绩、品牌忠诚度等-所有的这些都有关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所有这些无形资产都是公司盈利能力和未来业绩可持续性的关键业绩指标,为企业提供了竞争优势的潜在来源。 无形资产的计量 新会计准则的引入对公司财务报表中的无形资产的评估和报告产生了重大影响。全球许多蓝筹公司现在被要求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规定对有关无形资产的情况进行报告,但有一些例外,如 日本、韩国、瑞士、加拿大和主要的南美公司。IFRS现在要求在收购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单独对符合 无形资产所有评估标准的无形资产进行披露。 鉴于无形资产评估的原因和条件,预测其当前的市场价值成为一个实际问题。无形资产和其他有形资产一样,在不同的时期可能有着不同的价值。例如,竞争商家都拥有很大价值的无形资产和和相关客户名单。但是,如果零售商的业务开始出现亏损,并失去其品牌影响力和相关客户名单,其可实现的无形资产价值会减少。企业可采重置价值、使用费减免、清算价值或技术因素分析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 根据PSAK19,公司可以选择成本模式或重估价模式对取得的无形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a. 成本模式:在初始确认后,无形资产应按成本减去累计摊销和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入账。b. 重估价模式:只有在公允价值可以通过参考活跃市场来确定的情况下,无形资产才可以按重估价的金额(基于公允价值)减去后续摊销额和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入账。 在重估价模式下,无形资产增加的价值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并计入权益中的“重估价盈余”,除 非其弥补了先前在损益中确定的重估价值的减少额。如果重估值的无形资产具有有限的使用寿命,在 进行摊销时,也对重估值的金额进行摊销。

转让定价文档

贵公司是否与关联方有国内或跨境交易? 如果有,那么贵公司必须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交易。《所得税法》第18条第(3)款规定, 税务总局(DGT)有权对与其他纳税人有特殊关系的纳税人按照独立交易原则重新计算应税收入或可扣除成本。这意味着,如果贵公司未对关联方交易采用独立交易原则,那么税务局可以对贵公司的收入或成本进行调整。 2016年12月,印度尼西亚通过了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之一,即三级转让定价文档。三级转让定价文档根据财政监管部门PMK-213/PMK.03/2016的规定,具体如下: a. 主文件:包含与跨国企业(MNE)集团所有成员相关的标准化信息的文件;b. 本地文件:具体指本地纳税人重大交易的文件;以及c. 国别报告(CbcR):包含与跨国企业 (MNE) 集团收入和税收相关的一些信息,以及跨国企业(MNE)集团内经济活动所在地的一些指标的文件。 对于本年度存在关联方交易且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提供主文件和本地文件是强制性的: a. 上一纳税年度总收入超过500亿卢比的纳税人;b. 上一纳税年度关联方交易超过200亿卢比,或关联方交易涉及无形资产、服务和利息支付超过50亿卢比的纳税人;或者c. 若关联方交易是与税率低于印尼的国家的关联方进行的。 主文件和本地文件应在纳税年度结束后的4(四)周内提供。这两份文件不一定与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交,但纳税人须在纳税申报表上提供主文件和本地文件的摘要,同时确认这两份文件的提交日期。税务总局(DGT)有要求时,主文件和本地文件需在要求后的一个月内提交。 另一方面,对于符合以下标准的纳税人,国别报告(CbCR)义务是强制性的: a. 被认为是某集团最终控股企业的纳税人,且该集团在一个纳税年度的合并总收入不少于为11万亿卢比;或b. 并非最终控股企业纳税人,但属于某集团最终控股企业成员企业的纳税人,且该集团最终控 股企业在以下国家为税务居民: 属于业务集团或存在关联方交易的纳税人均须使用线上平台向税务总局(DGT)提交线上申报。该申报包含业务集团的最终控股企业、编制国别报告(CbCR)的企业、以及提交国别报告(CbCR) 的国家的相关信息。此外,如果纳税人有义务准备国别报告(CbCR),则纳税人需要在提交申报的同时提交国别报告(CbCR)。已完成提交的纳税人将收到一张收据。收据必须和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一起提交。 无转让定价文档的后果 PMK-213/PMK.03/2016规定,纳税人在执行交易时必须有相关文档。实际上,如果纳税人没有相关文档,试图事后说明转让定价并不总是可行的。未事先准备文档通常会使与税务局的商讨更加困难。此外,税务局可能会将举证责任推卸给纳税人,并增加举证责任。届时,纳税人就负有举证的责任,且必须有合理证据证明税务机关施加的调整是不正确的。在转让定价中有合理证据证明一些东西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因此,如果纳税人无任何转让定价文档,税务局将很容易对转让定价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