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在印尼证券交易所(IDX)上市的公司都需要遵守监管机构规定的报告要求。公司在进行首次公开募股(公司行为的一部分)时需要满足这些要求。从准备慰问函到列报金融服务局(OJK)公布的《发行人会计准则》中所列示的财务报表(序号VII. G.5 至 17),履行这些要求的同时还需要符合适用的准则。监管机构提出这种遵从性,获得了广泛的利益并改变了公司的形式 – 从原来的封闭(私人)公司转变为一个公众公司(上市)。 企业作为一家上市公司,鼓励其向公众披露重大信息。这种披露行为是IDX提出的公司治理原则所要求的,即透明性,责任性,独立性,公平性和公正性。上市公司需要按照规定提交各种报告,包括定期报告和具体报告,其中包括: 对于从OJK取得有效注册声明后进行首次公开募股的公司来说,提交定期财务报表(包括半年度和年度报表)是一项强制性要求。公司报告的财务报表至少需要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权益变动表;4)现金流量表;以及5)财务报表附注。编制这些财务报表需要符合既定的规定,包括列报指南和适用的财务会计准则(SAK)。 年度报告是在年度财务报表编制完成并经公共会计师事务所(KAP)审计后编制的。其由董事会编制并由监事会审查,其中包括与业务,财务,资源,治理,业务发展和年度财务报表有关的信息,这些信息是报告的一部分。年度报告需要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完成编制并提供给股东,以便为股东和公众提供完整和全面的信息帮助他们进行投资决策。 这两份报告在之后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其进行核实。正式批准财务报表和年度报表是年度股东大会议程的一部分,上市公司需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其提交给OJK。在GMS召开前14天,上市公司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召开计划,其中包括会议出席规定,股东大会拟议议程,召开日期,以及GMS召集。基于这一目的,上市公司可以在每财年任意时间举行股东大会,而非要求每财年只能举行一次。批准股东大会结果需要关注根据审议意见,出席会议的法定人数,以及GMS的进一步决定达成的协议。 GMS是一个批准重大事实并使其社会化的讨论会,这些重大事实揭示了公司所面临的问题,以及保持业务可持续发展的解决方案。重大事实在现有股东以及潜在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们能够持续影响证券的价格 它们能够持续影响证券的价格,因此,上市公司需要对其进行披露。披露的事项至少需要包括事件的发生日期、信息的类型、信息描述及其影响。由于重大事实有着重要的作用,监管机构要求公司迅速地向公众传达此类重大事实,避免一些人利用相关信息谋利。 GMS可以与公开揭露一起进行。公开揭露是公司在向公众传达信息时需要开展的一系列活动。它除了管理当前的利益相关者外,还有助于为其他各方获得资金提供机会,包括融资人,分析师,资产管理者和其他各方。在出现影响价值的事件且书面解释并没有包含足够的信息时,上市公司除应尽的义务之外还需要进行公开揭露。在这种情况下的公开揭露称之为偶然的公开揭露。 完全履行报告和信息的提交要求是为了投资者和公众的利益。监管机构不断地要求公司遵守这一规定,目的在于创造一个有利的投资环境。在实现这些目标的过程中,需要使用相关的专业服务来帮助完成报告的编制,从而向公众和监管机构进行报告。 监管机构一直提醒上市公司优先考虑法规遵从性和进行报告。这么做是为了让上市公司避免从书面警告到吊销营业执照和个人执照中逐步实施的行政处罚。此外,违规行为也会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影响,恶化公司在公众眼中的形象,从而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