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 Update

电动汽车增值税(VAT)

印度尼西亚税务局(ITA)颁布了一项关于政府承担特定四轮电动汽车和特定电动巴士交付产生的增值税的新条例,即2024年第8号财政部长条例(PMK第8/2024号)。此外,ITA还发布了2024年第9号财政部长条例(PMK第9/2024号),涉及政府将承担2024财年特定四轮电动汽车(KBLBB)进口和/或交付产生的奢侈品销售税。这两项条例均于2024年2月15日生效。 2024年第8号财政部长条例: 该条例旨在通过政府承担2024年特定四轮电动汽车和特定电动巴士交付产生的增值税提供财政激励,以延续政府在上年度提供的支持。PMK第8/2024号规定了: 2024财年(2024年1月至12月)以新车登记形式交付给买方的特定四轮电动汽车和/或特定电动巴士产生的应付增值税,将由政府承担。 由政府承担的特定四轮电动汽车和特定电动巴士必须符合以下使用本地零部件成分指数(TKDN)标准: 特定四轮电动汽车和特定电动巴士交付产生的增值税,政府承担部分的增值税税率如下: 交付特定四轮电动汽车和/或特定电动巴士的应税企业家(PKP)必须按照税法规定开具税务发票,编制政府承担部分增值税的完税报告。 开具由政府承担的特定四轮电动汽车和特定电动巴士交付产生的增值税的税务发票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如果由政府承担增值税的特定四轮电动汽车和特定电动巴士的交付对象是: 交付特定四轮电动汽车和特定电动巴士的应税企业家必须编制政府承担部分增值税的完税报告,以税务发票形式出具,并在相关纳税期的增值税定期纳税申报表中上报代码07。 对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纳税期交付的特定四轮电动汽车和特定电动巴士的增值税定期纳税申报表进行的上报和更正,可视为一份完税报告,只要该报告在2025年1月31日之前完成提交。 如买方为应税企业家且在购买特定四轮电动汽车和特定电动巴士时使用了政府补贴承担的增值税,在上报增值税定期纳税申报表时不能抵扣政府承担增值税部分的价值。根据《增值税法》第9条第(4c)款的规定,交付特定四轮电动汽车和特定电动巴士的应税企业家可作为低风险应税企业家,享受多缴税款初步退税。 2024年第9号财政部长条例: 进口特定完全组装四轮电动汽车的应税企业家必须编制进口通知书,其中包含同意采用进口激励政策的批准函件编号和日期、进口设备代码、品牌、类型和变体、底盘编号以及海关编码(HS)。

PAJAK PERTAMBAHAN NILAI (PPN) KENDARAAN BERMOTOR LISTRIK

Otoritas Pajak Indonesia (ITA) mensahkan aturan baru yaitu Peraturan Menteri Keuangan Nomor 8 Tahun 2024 (PMK 8/2024) tentang Pajak Pertambahan Nilai Atas Penyerahan Kendaraan Bermotor Listrik Berbasis Baterai Roda Empat Tertentu Dan Kendaraan Bermotor Listrik Berbasis Baterai Bus Tertentu Yang Ditanggung Pemerintah dan Peraturan Menteri Keuangan. Selain itu ITA juga mengeluarkan Peraturan Menteri Keuangan Nomor … Read more

Authenticity of Tax Payment Letter

As Taxpayers, both Corporations and Individuals have tax obligations that must be fulfilled, known as the payment of due taxes. Before making a tax payment, Taxpayers are required to have an EFIN number first. An EFIN is a Taxpa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 used to access electronic tax services. Once a Taxpayer has an EFIN, they can … Read more

税收缴款书的真实性

无论公司还是个人,作为纳税人,都必须履行纳税义务,即缴纳应纳税款。在缴税之前,纳税人必须先获得电子税务激活码(EFIN)。EFIN是用于获取电子税务服务的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获得EFIN后就可以在印度尼西亚税务总局(Direktorat Jenderal Pajak: DJP)在线网站上进行激活并使用在线税务服务,如报税、创建账单代码等。 缴税通过特定的文件或表格,即“纳税单(Surat Setoran Pajak: SSP)”来完成,然后纳税单将通过财政部部长指定和委派的支付地点直接交给国库。印度尼西亚税务总局通过第PER-09/PJ/2020号税务总局条例(Perdirjen),发布了关于纳税单填写格式、内容和程序的新条例,以取代之前第PER-22/PJ/2017号税务总局条例。 每张SSP只能用于:支付或存入一种税款;某一时期、某一纳税年度或某一纳税年度一部分的税款;一份税务评估函(Surat Ketetapan Pajak:SKP);一份征税函(Surat Tagihan Pajak:STP);一份土地和建筑物评估函;一份土地和建筑物征税函;或一项导致应缴纳税款增加的法律裁决。每次提交的SSP必须使用一个税务账户代码和一种类型的税收存款。在最新规则中,印度尼西亚税务总局更改了这些规则所附的账户代码和税种列表。做出这一更改是为了确保账户代码和税种与税收法规的发展保持一致。 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已经由原来的使用SSP进行税收存款转为使用电子纳税单(SSE)进行税收存款。自2016年7月1日起,SSE已有效实施,印度尼西亚税务总局推出了电子账单或电子纳税单。SSE以互联网为基础,纳税人可随时随地在线缴税,更加方便快捷。纳税人计划缴税时,可以先通过DJP Online网站创建账单代码。账单代码是用于某种税收支付或存款的15位识别代码,第一位是印度尼西亚税务总局/印度尼西亚海关总署(DJBC)/DJA系统的账单代码发行机构,随后的14位是随机数。 电子账单为纳税人缴税提供了便利,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输入错误,确保了因缴税使用账单代码而呈现的数据的有效性。获得账单ID后,纳税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根据税种、纳税期、纳税年度、税额进行支付: 纳税人完成缴税后,将收到一份名为“国家税收证明”(Bukti Penerimaan Negara:BPN)的缴款收据。BPN是银行/邮局为国库交易出具的文件,使用国库交易编号作为另一种管理手段,相当于纳税单。BPN包含证明其法律效力的各种信息或数据。以下是BPN的关键要素,反映了纳税人的身份及所进行的税收交易类型: 如果付款凭证上未印刷NTPN或NTPN不清晰,纳税人可通过DJP Online页面“确认”菜单下的“NTPN确认”来检查NTPN。纳税人可以输入账单代码和安全代码。DJP Online系统将显示支付数据,并验证账单是否已支付和验证。现在,纳税人在缴税时可以使用真实代码创建账单和付款凭证,从而最大限度减少税款支付中的错误和伪造。

KEOTENTIKAN SURAT SETORAN PAJAK

Sebagai Wajib Pajak baik Badan maupun Orang Pribadi, memiliki kewajiban perpajakan yang harus dipenuhi, yakni melakukan pembayaran pajak yang sudah menjadi kewajibannya. Sebelum melakukan pembayaran pajak, Wajib Pajak harus memiliki nomor EFIN terlebih dahulu. EFIN adalah nomor identifikasi Wajib Pajak untuk mengakses layanan perpajakan elektronik. Ketika Wajib Pajak telah memiliki nomor EFIN, Wajib Pajak dapat … Read more

收购股票的税收

一家公司拥有另一家公司的公司行为之一是购买另一家公司持有的大部分股票。在收购票时,如果股票的账面价值和买卖价值之间存在差额,就会产生商誉。 商誉是无形资产的一个术语,反映了交易价值和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公司股票买卖时,商誉记录在财务状况表(资产负债表)中。根据印尼适用的财务会计准则(SAK),从商业角度看,商誉必须每年进行重新评估。如果商誉出现减值,则根据会计准则确认减值,并将其记录为费用,从商誉中扣减。如果商誉出现增值,在会计记录中将增值记录为商誉。 买卖股票的税收是资本收益,即售价减去所购公司股票的账面价值(净资产)。如果出售股票的股东是商业实体,则资本收益在利润表中作为其他收入(非营业收入或销售组)列报。至于个人股东,资本收益将按照个人纳税人的累进税率(WPOP)计算。 出售固定资产的税收 在许多与公司行为有关的买卖交易中,被出售的并非公司股票,而是公司的固定资产(资产)。与出售固定资产有关的税收包括出售资产的所得税和增值税(VAT)。 出售资产的所得税 根据1983年第7号法律《所得税法》第4条第(1)款d项,该法律经过多次修订,最近一次为2021年第7号法律(“所得税(PPh)法”)。该法律规定销售或转让资产(固定资产)的利润应缴纳所得税。 公司固定资产的出售可能产生利润或损失。如果公司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格高于其账面价值或价格或购置价值,那么它们之间的差额就是利润,应予以缴纳所得税。由于出售或转让公司拥有和使用的固定资产而造成的损失是费用。只要固定资产与赚取、收集和维持收入的活动有关,就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为扣减。 根据《所得税法》第10条第(3)款的规定,在清算、兼并、合并、扩建、拆分或企业收购情况下,固定资产的销售交易,资产的收购价值或转让价格应根据市场价格发行或收取的金额。 根据《所得税法》第4条第(2)款d项的规定,公司从转让土地和/或建筑物形式的固定资产中获得的收入应缴纳最终所得税。根据政府条例第2条第(1)款[2016] 34号规定,转让土地和/或建筑物权的所得税金额为: a. 土地和/或建筑物权转让总金额的2.5%,但以转让土地和/或建筑权为主要业务的纳税人以简易房屋或简易公寓的形式进行的土地和/或建筑物权利转让除外; b. 主要业务是转让土地和/或建筑物权的纳税人,以简易住宅和公寓形式转让土地和/或建筑物权的总金额的1%缴纳所得税;或 c. 对土地和/或建筑权转让给政府的不征收所得税、接受政府特别指派的国有企业或接受地区领导特别指派的地区所有企业,依照《印尼公共利益发展征地法》的规定。 应付所得税必须由公司收到付款后,在下个月的第十五日(第15日)之前支付。 对于购买公司,有义务支付土地和建筑购置费(BPHTB)。其费率是售价的5%减去非应税对象的购置价值(NPOPTKP)。购置价值的金额将根据土地和/或建筑物所在地区来确定。 出售资产的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法》(PPN)[1983] 8号第16D条,该法经过多次修订,最近一次为《税收统一法》[2021] 7号。该法律规定,对应税货物(BKP)的交付征收增值税(VAT),包括机械、建筑、设备、家具或其他应税货物等资产形式,根据其最初用途,这些资产不是供应税企业家(PKP)销售和购买。 与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应税货物,其转让和资产的转让不予以征收增值税,因为根据其最初用途,这些资产不用于销售和购买,即轿车和旅行车形式的机动车辆,因此根据第9条第(8)款b项和c项的规定,购置这些资产的增值税进项税不能入账。

Aspek Perpajakan terhadap Akuisisi Saham

Salah satu aksi korporasi perusahaan untuk memiliki perusahaan lain adalah dengan membeli sebagian besar saham milik perusahaan lain. Dalam hal Perusahaan melakukan akuisisi saham dan terdapat selisih harga jual antara nilai buku saham dan nilai jual-beli saham akan timbul goodwill.  Goodwill merupakan istilah bagi aset takberwujud yang merefleksikan selisih nilai transaksi dan nilai buku. Goodwill … Read more

Tax Aspects of Acquisition of Shares

One of the company’s corporate actions to own another company is to buy most of the shares owned by another company. In the event that the Company acquires shares and there is a difference in the selling price between the book value of the shares and the sale and purchase value of the shares, goodwill … Read more

纳税人

纳税人是指依照税收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享有纳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权利和义务的个人或者单位。公司纳税人是指作为从事商业的个人和/或单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私营公司、其他公司、国有企业或以任何名称和形式的地区的所有企业、公司、教会、合作社、养老基金、合伙企业、协会、基金会、群众组织、社会政治组织或其他组织、机构和其他形式的实体,包括集体投资企业和永久性企业形式。私人个人纳税人是指不属于商业实体或法人实体,并且已经满足纳税主体和纳税对象条件的个人或个人纳税人。 每个纳税人都有义务遵守印度尼西亚税务机关制定的税收法规。每个纳税人都有纳税义务,即报告和/或缴税,以及预扣和/或收税。个人纳税人和公司纳税人都必须遵守纳税义务。 私营个体纳税人的合规性 私人是指居住在印度尼西亚的人,在12个月内居住在印度尼西亚超过183天,或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住并有意向居住在印度尼西亚。符合定义的印度尼西亚公民(WNI)和外国公民(WNA)也包括为私人。 私营个体的义务如下: 私营个体纳税人需要在税务服务部门(KPP)登记,获得纳税人识别号(NPWP) 纳税人须根据税务规定,通过自我评估计算、支付和报告所欠税款。 经营企业的纳税人可以计算一年的营业额,以及与收入相关的成本,其中的税收计算也可以由税务顾问协助。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业务营业额低于48亿印尼卢比的私营个体纳税人,有权选择享受中小企业的最终所得税计划,税率为每月总收入的0.5%。 使用此申报表的纳税人可包括雇主及其他来源提供的符合1721-A1表格的收入资料。 不可分割遗产 不可分割遗产是一个纳税单位,取代了作为纳税主体的继承人的地位,仍然使用留下遗产的私人个人纳税人的纳税人识别号,并由继承人之一、遗嘱执行人或管理遗产的一方代表。 留下遗产的私人个人纳税人,其代表有义务向纳税人登记地的税务服务部门报告数据的变化。进行报告目的是报告私人个人纳税人已经离世,所以纳税主体变更为不可分割遗产继承人的名字。所使用的纳税人识别号仍然为留下遗产的私人个人纳税人的纳税人识别号,但在计算不可分割遗产的应纳税额时,不能以非应税收入(PTKP)的形式进行扣除。 原则上,来自不可分割遗产的收入是一项权利,可以分配给合法继承人。 因为在计算应税收入时,每个继承人都采用非应税收入的形式进行扣除,而在计算来自不可分割遗产的收入的应税收入时,未采用非应税收入的形式进行扣除。 企业纳税人的合规性 企业纳税人包括公司、上市公司、国有企业(SOE)、合作社、外国公司代表处、常设机构和基金会。 企业纳税人的义务如下:  (NPWP) 企业纳税人需在税务服务部门登记注册税卡(WP),以获得纳税人识别号。 企业纳税人义务包括以下类型: 所得税第22条: 对与进出口有关的贸易活动、为国库和国有企业购买货物、销售某些消费品、汽车、石油和天然气以及奢侈品向企业纳税人征收的预扣税。 凡申报应税货物和/或应税服务且总收入超过48亿的纳税人,应当登记为应税企业(PKP),有义务按照税收规定征收未缴增值税和缴存应计增值税。 纳税和纳税申报表提交截止时间 税项 税率 纳税截止时间 纳税申报表提交截止时间 所得税(PPh) 21 累进税率5% – 35%  次月10日 次月20日 所得税(PPh) 23 2%和15% 次月10日 次月20日 所得税(PPh) 25 根据前一年的纳税申报表(SPT)自行计算。 次月15日 – 所得税(PPh)  26 20% (无双重避税(P3B)) 次月10日 次月20日 所得税(PPh) 29 22% … Read more

Wajib Pajak

Wajib Pajak adalah orang pribadi atau badan, meliputi pembayar pajak, pemotong pajak, dan pemungut pajak, yang mempunyai hak dan kewajiban perpajakan sesuai dengan ketentuan peraturan perundang-undangan perpajakan.  Pengelompokan Wajib Pajak Orang pribadi sebagai subjek pajak dalam negeri adalah orang pribadi yang bertempat tinggal di Indonesia, berada di Indonesia lebih dari 183 hari dalam jangka waktu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