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利润表中,借款成本通常要求以利息支出的形式进行会计处理,并直接进行确认。然而,根据会计准则,贷款的利息支出应予以资本化,这意味着其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置、建造或生产。所有公司借款成本的会计处理均适用于该会计准则。
借款成本的会计处理至关重要;特别是当公司有大型项目需要建设,且需要从银行或其他债权人处获得资金来源时。从银行借入资金时,银行通常会收取利息(这称之为财务成本),以及与此类借款相关的其他费用。我们可以将借款成本进行资本化,以得出资产的价值。那么,什么是借款成本?我们如何对借款成本进行会计处理?
在印度尼西亚,借款成本的会计处理在《印尼财务会计准则(PSAK)第26号 ——借款成本》中有所涉及。按照《PSAK第26号——借款成本》,借款成本是实体在借入资金时产生的利息和其他成本。借款成本可能包括以下项目:
- 借款产生的利息支出。该借款的利息将按照《PSAK 第71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采用实际利息法进行计算;
- 实体根据《国际会计准则(IAS)第17号——租赁》(由《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第16号——租赁》进一步取代)确认的融资租赁相关的银行费用或财务费用;
- 外币借款产生的任何汇兑差额,以及对其利息成本进行的调整也是可以考虑的项目。
除了借款成本一词外,“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一词也在准则中也随处可见。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才能达到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资产。在某些情况下,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可能包括所有资产,如:存货、制造厂、无形资产、发电设施和投资性房地产。实际上,不论存货还是金融资产,如果仅需很短的时间就能达到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那么它们不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此外,如果这些资产在购置或获得时已达到可使用状态,也不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PSAK第26号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各个实体。但应注意的是,该准则不涉及任何实际或推算的股权成本。此外,根据PSAK第26号,以下因收购、建造或生产而产生的资产并不适用于本准则: 1)实体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任何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例如生物资产;或2)实体大量和重复制造或生产的存货。
根据PSAK 第26号,对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任何公司或实体都应将该资产的借款成本作为资产的一部分予以资本化,而这些借款成本可直接归属于这些资产的购置、建设或生产。当且仅当这些资产有可能给该实体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并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这些实体才将该借款成本作为资产价值的一部分予以资本化。否则,这些实体应将此类成本确认为相关时期的费用。如果借入资金的具体或预期目的仅为获得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那么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成本的金额应确定为该期借款的实际成本,减去该借款的投资收益或临时投资收益。
最后,如果此类借款通常用于获得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则公司应使用资本化率计算该资产的支出,以确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成本的金额。PSAK第23号还特别提及,资本化率应是适用于该实体借款的加权平均数,并且此类借款在此期间未偿还。此类借款不应是专门为获得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进行的借款。此外,在某一时期内资本化的借款成本金额不应超过该时期内产生的借款成本金额。
根据《PSAK第26号 ——借款成本》,对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言,其所产生的所有借款成本,公司应披露以下内容: 1)该实体在报告期内资本化的借款成本金额;以及2)该公司用于确定或计算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成本金额的资本化率。借款成本的确认、计量、计算、列报和披露将由公司的独立审计师进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