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 NIHAO Newsletter E.16 – August 2023
NICKEL MINING MINING AND NICKEL INDUSTRY, ACCOUNTING, AND TAX INCENTIVES
NICKEL MINING MINING AND NICKEL INDUSTRY, ACCOUNTING, AND TAX INCENTIVES
为推动投资活动、促进经济增长以及提升竞争力,印度尼西亚政府通过免税期和免税额的形式向企业纳税人(“企业纳税人”)提供税收优惠。另外,税收优惠还有助于支持商业生产准备工作和保护印度尼西亚国内商业活动,尤其是国内产业。 根据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财政部(PMK)第130/PMK 010/2020号条例(修订自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财政部第150/PMK.010/2018号条例——关于准予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的规定,政府通过减免企业所得税(CIT),向企业纳税人提供免税期优惠。 一般标准: (1)关于准予或通知拒绝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决定;(2) 关于准予或通知拒绝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决定;(3) 关于准予或通知拒绝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决定;(4) 关于准予或通知拒绝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决定; 4. 计划新投资额至少达到1,000亿印尼盾; 5. 遵守《财政部关于确定公司债务与股权比例以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条例》中有关债务与股权比例的规定;以及 6. 承诺在企业所得税减免决定发布后1年内开始实施新的投资计划。 先锋行业是指具有广泛联系、高附加值和外部效应、能引进新技术并对国家经济具有战略价值的产业。以下是可享受免税期优惠的18个先锋行业: 上述企业所得税(CIT)减免情况如下: 所得税(CIT)减免的比率和优惠期限: a. 对投资价值在5000亿——1万亿印尼盾的新投资,给予5个财政年度的所得税减免优惠;b. 对投资价值在1万亿——5万亿印尼盾的新投资,给予7个财政年度的所得税减免优惠;c. 对投资价值在5万亿——15万亿印尼盾的新投资,给予10个财政年度的所得税减免优惠d. 对投资价值在15万亿——30万亿印尼盾的新投资,给予15个财政年度的所得税减免优惠;e. 对于投资价值至少为30万亿印尼盾的新投资,给予20个财政年度的所得税减免优惠。 在上述企业所得税减免期结束后,企业纳税人在随后的两个纳税年度中将享受企业所得税税率50%的减免。 2. 减免应缴企业所得税金额的50%: 对投资额在1000亿——5000亿印尼盾的新投资,给予5个财政年度的所得税减免优惠。企业所得税减免期结束后,企业纳税人在随后的两个纳税年度中将享受企业所得税税率25%的减免。 纳税人可通过OSS(一站式线上提交)系统在线申请这些优惠。 免税额 根据《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条例》(2019年第78号)(由《政府条例》(2016年第9号)和《政府条例》(2015年第18号)修订而成)——关于特定业务领域和/或特定地区投资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优惠包括: a. 公司在有形固定资产(用于主营业务活动)(包含土地)所投资的金额,其30%可分配到6年期间来抵扣公司的净收入,即公司在前6年的净收入每年可抵扣投资金额的5%;b. 有形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作为投资一部分而获得的无形资产的加速摊销(使用寿命比正常使用寿命低50%,折旧率为正常折旧率的两倍);c. 支付给外国纳税人(印尼常设机构除外)的股利,征收10%的企业所得税,或根据现行的有关避免双重征税协议,采用较低的税率征收;d. 给予5年以上(不超过10年)的亏损补偿期。 目前,已有166个商业领域可以享受免税额,比之前规定涵盖的145个领域有所扩大。 然而,这并不排除在某些条件和考虑因素下,政府取消企业纳税人这些优惠的可能性。例如,在镍行业(镍生铁和镍铁冶炼厂),政府计划取消对低含量镍行业的免税期优惠。对于申请新建镍生铁和镍铁冶炼厂的公司来说,如果镍生铁和镍铁冶炼厂的产能已经很大且已经投入了大量资产,这两种类型的镍就不能再被归类为先锋行业。然而,对于先前已获得免税期优惠的镍行业参与者,政府不会取消他们的收税优惠,他们可以继续享受该优惠。 出口收入 为优化自然资源(NR)的利用,以及加快自然资源的下沉,印尼政府对于出口收入也提供税收优惠措施。其中一项措施是发布2023年第36号政府条例(PP)——资源利用、管理和/或加工活动的出口外汇(PP NR Export),该条例是对2019年第1号政府条例的修订。 2023年第36号政府条例旨在保持国家经济的可持续性和韧性、扩大经济发展的资金来源、推动投资以及提高自然资源出口绩效。2023年第36号政府条例要求出口商将自然资源出口活动产生的外汇引入印度尼西亚的金融体系。税收优惠条款的享受与这一义务的履行密切相关。 2023年第36号政府条例第5、6和7条重申了该义务:从自然资源出口中获得外汇收入(FEE)的出口商,且其出口价值满足出口海关通知书(PPE)中的规定(≥25美元),其有义务将自然资源出口外汇收入转入印度尼西亚的金融体系。具体做法是将自然资源出口外汇收入存入印度尼西亚出口融资机构和/或开展外币业务活动的银行(自然资源出口特别账户)。 出口商存入上述自然资源出口特别账户的自然资源外汇收入,自存入该特别账户之日起至少三个月内,至少30%应保留在印尼金融系统中。 自然资源出口存款利息的企业所得税优惠表如下:
印度尼西亚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部长2019年第11号令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因镍矿出口量过大,禁止镍矿公司出口镍矿。之所以实施该政策,主要是为了确保利用有限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印度尼西亚全国的镍矿资源探明储量为6.98亿吨,如无新发现储量,只能保证精炼设施约7.3年的镍矿供应。该政策鼓励镍下游加工,以便加工后的镍矿能够创造更高的附加值,增加国家收入。 镍矿分为硫化型和红土型两种。硫化镍矿在提取前要经过富集以提高镍含量,而红土镍矿由于成分复杂,很难富集,可细分为褐铁矿和腐泥矿两大类。褐铁矿和腐泥矿采用不同的加工方法,其中褐铁矿采用高压酸浸(HPAL)技术,腐泥矿采用回转窑-电弧炉(RKEF)技术。 高压酸浸技术是指在一种名为高压釜的高压容器中通过高温溶解褐铁矿对其进行加工冶炼,然后对富集溶液进行提取得到精矿,即镍和钴。回转窑-电弧炉技术是处理腐泥矿的工艺,包括干燥、煅烧、还原、提纯及其他步骤。 该法令的影响是鼓励在印度尼西亚建立镍矿冶炼厂。截至2023年4月,已建成13家镍矿冶炼厂,并计划再建17家。印度尼西亚政府还为镍矿冶炼厂提供免税激励措施,如根据印度尼西亚财政部第130/PMK.010/2020条例规定,提供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减税额度取决于投资额,从应纳税额的50%至100%不等,有效期为5至20年。 镍矿行业深受全球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而全球市场价格难以预测,受全球需求、政府政策和镍矿生产的原材料成本等因素的影响。镍矿生产需要煤炭、电力和原油供应。煤炭和原油成本等也受全球市场价格的影响,导致镍矿定价存在不确定性。 镍矿行业的销售货款通常取决于现行全球市场价格。因此,销售合同应设置条款要求根据收到最终发票时的全球市场价格实施价格调整。在类似情况下,原始发票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不能计入会计账簿中的常规应收货款。 与镍下游相关的会计处理说明: 20X3年12月15日 借记:应收货款 2,200,000 美元 贷记:销售货款 2,200,000 美元 (记录镍铁销售的日记账分录) 20X3年12月31日 借记:应收货款 50,000 美元 贷记:应收货款公允价值差额 50,000 美元 (记录报告日当日应收款项公允价值的日记账分录) 20X4年2月2日 借记:银行存款 2,300,000 美元 贷记:应收货款公允价值差额 50,000 美元 贷记:应收货款 2,250,000 美元 (镍铁付款的日记账分录) 上述会计处理基于印度尼西亚《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71号(PSAK 71),采用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第9号对金融工具的规定,将嵌入衍生工具描述为包含主合同为非衍生工具的混合合同的组成部分,导致某些现金流量与独立衍生工具的现金流量类似。 嵌入衍生工具导致该合同的部分或全部现金流量随指定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包括但不限于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变量。变量为非金融变量的,该变量不应与合同的任何一方存在特定关系。衍生工具如果附属于金融工具但可以独立于主合同进行转让,或者具有与该金融工具不同的交易对手方,则该衍生工具不是嵌入衍生工具,应当作为一项单独存在的金融工具处理。 如果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本公告范围内的资产,实体应将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相关要求,如: (1) 要求实体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外。实体应评估其金融资产是否符合由关键管理人员确定的业务模式标准。(2) 要求实体根据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类,即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SPPI),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或同时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实体应确定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利息的支付。 根据上述规定,应将根据镍矿价格指数计量的镍矿销售应收款项分类为嵌入衍生工具。 实体的业务模式 实体应根据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是否仅为对本金和利息 (SPPI)的支付)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类。根据这两个因素,金融资产的分类如下: 1) 如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且业务模式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如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且业务模式同时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FVOCI);3) … Read more
印度尼西亚镍储量居世界首位,主要集中于苏拉威西岛和马鲁古群岛。从地质学角度而言,苏拉威西岛和马鲁古群岛是由强烈的地质构造活动形成的,这正是镍矿床的成因。火山活动和火山喷发造就了富含金属和矿物质(如镍和金)的环境。这吸引了镍产业跨国投资者到印度尼西亚投资,特别是苏拉威西岛和马鲁古群岛的镍矿开采。 生产镍的原材料是镍矿。镍矿分为红土镍矿和硫化镍矿。红土镍矿集中于地球赤道带,如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等。而硫化镍矿分布于俄罗斯、加拿大和南非等国家。在过去的三十年里,这两种镍金属的产量都迅速增长。其原因是高品位硫化镍储量减少,其中大部分深埋地下,开采成本高昂。镍矿开采投资需要大量资金、配套技术和合格的劳动力。 根据镍矿矿层,红土镍矿分为褐铁矿层和腐泥矿层。褐铁矿的镍含量低于腐泥矿。不过,在褐铁矿中,有各种伴生矿物,如钴和钪。硫酸钴形式的钴是电池前体的原材料之一,而钪是一种稀土金属,用于先进技术应用,如制造战斗机机身。 镍按照等级分为一级镍和二级镍。一级镍用作电池阴极的原材料,二级镍用作不锈钢的原材料。一级镍中包含的镍衍生物为阴极镍(镍含量99%),而二级镍中包含的镍衍生物为镍生铁(镍含量10-15%)和镍铁(镍含量15-40%)。 印度尼西亚镍的分类和形成过程 用作原材料的矿石类型决定了镍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技术。在冶炼厂的实际操作中,通常会将两种具有一定成分的矿石混合在一起,以适应现有的技术和矿石供应情况。一般而言,褐铁矿的加工采用高压酸浸(HPAL)技术,该技术要在一个名为高压釜的加压罐中使用硫酸。 之所以选择高压酸浸技术来加工褐铁矿,是因为这种矿石的氧化镁含量相对于腐泥矿较低。氧化镁的大量存在会消耗硫酸,这会增加生产成本。所得产品为半成品,即混合氢沉淀物(MHP)或混合硫沉淀物(MSP)。所得半成品可直接出售,亦可进一步加工生产硫酸镍和硫酸钴。 图 1.采用高压酸浸技术的混合氢沉淀物生产工艺流程(来源:Gustama等人2021年发表的《采用高压酸浸技术的镍提取厂的设计》) 腐泥矿的加工采用回转窑-电弧炉(RKEF)技术,该技术要在电弧炉的高温熔炼工艺中使用煤作为还原剂。来自矿山的镍矿石首先进入回转烘干机,以降低镍矿石中的水分含量,然后镍矿石将进入回转窑与煤混合。在回转窑中,氧化镍和氧化铁将部分还原为镍和铁金属。而熔炼过程在电弧炉中进行,通过高温进一步还原镍和铁的氧化物。所得产品为镍生铁或镍铁,是不锈钢的原材料。 图 2.采用回转窑-电弧炉技术的镍铁生产工艺流程(来源:Crundwell, F.等人2011年发表的《镍和钴的扩展冶金学》)。 镍商业活动的许可 要开展镍矿开采和加工商业活动,必须获得加工和/或精炼领域的矿业许可证(IUP)和特种生产作业矿业许可证。根据2010年第23号PP法规,获取矿业许可证的方式是根据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部长、省长、区长或市长各自的权限向其提交区域申请。 根据印度尼西亚共和国2020年第3号法律第40条,每个企业实体、合作社或个人都可以拥有一个以上的非金属矿物和/或岩石商品的矿业许可证。每个非国有公司企业实体、合作社和个人只能拥有一个金属商品矿业许可证,而国有公司(BUMN)可拥有一个以上。 镍加工活动须遵守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部长2020年第7号令《关于矿产和煤炭开采业务活动的地区批准、许可和报告程序的规定》。企业实体、合作社或个人必须满足行政、技术、环境和财务方面的要求。行政要求包括企业实体的成立契约书以及主管部门的批准、企业实体的简介、企业实体的纳税人登记号(NPWP)、商业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证书和其他公司法律手续。 在技术要求方面,要求一份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开发文件,以及一份加工和/或精炼活动的可行性研究文件。环境影响分析文件(AMDAL)也须要获批,以符合环境要求。 财务要求包括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融资和投资计划、遵守法律法规的能力声明以及最近两年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SPT)。 镍加工和精炼业务活动的审计过程包括多个方面,如检查库存、检查原材料和使用抽样方法检查成品。须采用有效的抽样方法,使所取样本能够代表被分析的整体对象。此外,有必要对镍铁产品和原材料进行冶金分析,以确定镍含量。原材料库存的计算可以使用三维扫描成像方法来确定镍矿石的库存量。 镍业发展的可持续性镍行业公司的发展离不开各方的支持,包括政府和支持性商业参与者。政府正在推行支持印度尼西亚镍产业的政策,如促进企业建立和保护印度尼西亚镍资源的政策,包括在进出口交易前将镍矿石加工为镍生铁和镍铁。 在支持性商业参与者方面,需要在整个镍交易过程中支持有效性和效率的服务,从采矿、加工、仓储到分销,如物流服务和其他运营和金融方面的专业服务。镍行业的所有利益相关者都必须考虑镍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以造福全球社会。 2023年,欧盟会把镍列为战略原材料之一,镍在电池行业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支持《巴黎协定》中设定的到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的目标,世界各国达成共识,要改变能源消费模式,转向使用可再生能源,其中之一就是基于电池行业生产储能设施和电动汽车。这种变化体现在电动汽车生产的快速增长,这增加了全球对镍的需求。巴西矿业公司淡水河谷预测,到2030年,全球镍需求量将达到620万公吨。 信永中和印尼所由旗下的各会计和咨询公司组成,已为印度尼西亚多家镍业跨国公司提供过服务。信永中和印尼所将继续发展能力,为我们在镍行业的客户提供支持。信永中和印尼所不断提高各领域服务质量,在审计和鉴证服务、税务和海关、交易和企业行为,以及数字化转型和网络信任方面提供专业服务。
印度尼西亚在全球采矿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印度尼西亚位于环太平洋火山带,由17,000个岛屿组成,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盛产煤炭、石油和天然气、镍矿石、金银矿石、铜矿石、铝土矿石等矿产品。采矿业是对印度尼西亚的国内生产总值、出口、政府收入、就业和大部分矿区所在的偏远地区发展贡献巨大的行业之一,这始终是该国十分活跃的采矿活动的背后动力。印度尼西亚的各类矿产品不仅用作出口商品,而且也供国内使用。 采矿是指在地表、地表下和地表水下采用机器或人工的方式从地壳中提取可取的、具有商业价值的矿产资源。石油和天然气、煤炭、铁砂、镍矿石、铝土矿石、金银矿石和铜矿石都是通过这种活动生产出来的。采矿是一种采集各类矿物的活动,而矿物是指天然矿藏中的化学元素、矿石和岩石(不包括金属、煤炭、石油、天然气和放射性物质)。在工业和建筑业中,这些矿物通常被用作原材料或辅助材料。 采矿活动分为四个阶段:探矿、勘查、开采、加工或提炼。探矿是指调查和寻找矿藏或有价值的矿物。勘查是探矿的后续活动,包括确定储量的大小、形状、位置、平均等级和数量,以及对已发现的矿物或有价值的矿藏进行“可行性研究”。接着,开采是涉及将矿藏或有价值的矿物运往储存、加工、洗选的地点且有时还包括销售的一种采矿活动。最后,加工或提炼是通过分离有价值和无价值的矿物,然后经过化学加工去除这些无价值的矿物,从而清洁或升级矿物的过程。 尽管2013年至2017年矿业产量略有下降,但从2010年(3.7427亿吨)至2019年(6.7979亿吨)产量的巨大差异来看,印度尼西亚整体的矿业可以说是在不断改善。2020年恰逢全球大流行病开始,产量有所下降。不过,2020年的矿产品产量仍是之前10年中第二高的年份(6.7979亿吨)。碳、石油和天然气、镍矿石、金矿石、铜矿石和铝土矿石是2020年印度尼西亚的主要矿产品。印度尼西亚生产的矿产品大部分是镍矿(3550万吨),其次是金矿和铝土矿(分别为2996万吨和2600万吨)。 印度尼西亚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生产国和出口国之一。根据《英国石油公司:世界能源统计年鉴》,印度尼西亚的煤炭储量在世界上排名第九,约占已确认的全球碳储存总量的2.2%。印度尼西亚煤炭产量有80%销往国际市场,剩余的20%则用于国内市场,苏门答腊岛、爪哇岛、加里曼丹岛、苏拉威西岛和巴布亚岛等地都有一些规模较小的煤炭仓库。 印度尼西亚的煤炭仓库主要分布在南苏门答腊、南加里曼丹和东加里曼丹。拥有如此庞大的煤炭储量,印度尼西亚可将其用作燃料、工业和制造业的原材料或将其用于发电。此外,印度尼西亚的煤炭行业在国家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有助于创造就业机会和出口收入。此外,印度尼西亚政府还实施了鼓励开发清洁煤炭技术和提高煤炭开采业的环境可持续性的政策。 印度尼西亚的天然气主要分布在苏门答腊岛地区,而石油储量则主要分布在爪哇岛、苏门答腊岛和加里曼丹岛。这些宝贵的资源可用于生产电能、塑料工业的原材料以及各种车辆的燃料。据能源部阿里芬-塔斯里夫(Arifin Tasrif)称,印度尼西亚群岛上仍有68个未开发的石油和天然气盆地,已知储量为42.93万亿立方英尺和23.6亿桶石油。能源部由此制定了鼓励勘探的措施,用于发现非干洞的石油和天然气盆地。 黄金矿藏十分均匀地分布在印度尼西亚的所有地区。根据能源和矿产资源部(ESDM)评估的2020年美国地质调查局(USGS)数据显示,世界黄金总储量50,300吨,印度尼西亚估计有2,600吨黄金,占比世界总储量的5%。因此,印度尼西亚的黄金储量位居世界第五,仅次于澳大利亚、俄罗斯、美国和南非。印度尼西亚最大的黄金生产地位于巴布亚省中部,该省是格拉斯伯格矿(世界上最大的金矿之一)的所在地,其余主要分布在东爪哇、北马鲁古、中加里曼丹、西努沙登加拉和北苏门答腊地区。 基于GlobalData的统计数据,2022年,印度尼西亚成为世界第六大铜生产国,铜矿资源遍布印度尼西亚群岛。在巴布亚,有名为Grasberg Block Cave Mine、Deep Mill Level Zone Mine 和Big GossanUnderground Mine的地下矿山,这些矿山都归印度尼西亚国有矿企公司所有,到2022年将分别生产约395.91万吨、227.02万吨和68.35万吨的铜。这些巨量铜矿不仅分布在巴布亚,还分布在西努沙登加拉和马鲁古地区。根据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巴布亚的铜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4%,截至2021年,铜出口额达到30.5亿美元。这种贵金属可无限循环利用,从而有助于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铜有多种用途,包括电线、管道和建筑构件。铜的卓越导电性和耐用性使其成为制造电子和电信设备的重要部件,它还经常用于太阳能电池板和风力涡轮机等可再生能源技术中,为全球可持续能源的发展趋势做出贡献。 印度尼西亚开采的其余两种重要矿物是铝土矿和镍矿。印度尼西亚还拥有大量铝土矿储量,主要分布在加里曼丹(婆罗洲)和廖内群岛。主要的铝土矿开采作业位于西加里曼丹、东加里曼丹和廖内群岛。铝土矿是制造铝的主要矿物,铝是一种多功能金属,广泛应用于汽车、建筑、包装和航空航天等领域。据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能源和矿产资源部(ESDM)预计,印度尼西亚拥有32亿吨铝土矿,占世界储量的4%,其中90%的铝土矿用于出口。 众所周知,印度尼西亚是世界上最大的镍矿生产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镍储量,大部分镍矿开采活动集中在苏拉威西岛、哈马黑拉岛(北马鲁古省)和巴布亚岛地区。镍是不锈钢生产的重要原材料,不锈钢行业消耗了世界镍产量的70%以上。这种矿物质也是电动汽车里(EVs)电池的重要组成部分,占全球镍消耗量的5%。鉴于对镍的巨大需求,印度尼西亚掌控着全球20%的镍出口,这点十分令人侧目。 对跨国公司而言,印度尼西亚的采矿业极具吸引力,因为它能满足全球对基本矿物的需求。印度尼西亚的采矿业对国家经济至关重要,有助于增加出口收入、创造就业机会和提高政府收入。这些地区的采矿业务具有促进地区发展、推动基础设施投资和技术进步的潜力。但是为了减少环境影响,造福当地居民,必须进行恰当且可持续的采矿程序。
ESTABLISHMENT SW INDONESIA SUPPORTS ITS CLIENTS IN SET-UP AND COMPLIANCE AFTER ESTABLISHMENT
遵守印度尼西亚的税收和投资管理规定,意味着必须根据适用印度尼西亚的《财务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目前,在印度尼西亚适用的会计准则有以下四(4)种: 对于跨国公司和外商直接投资而言,常用的会计准则为上述第一种(1.)。 个人和企业经营的业务都与其业务交易或金融交易的记录相关。这些交易记录通常被称为会计。会计是系统记录事件时序的过程,这些事件会影响企业所有者的资产、债务和资本。 根据印度尼西亚会计师协会(IAI)发布的《财务会计准则》(SAK)(该准则采用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说法),会计记录的目的是以合理的方式提供包含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信息。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列报》,综合财务报告包括:期末财务状况报告;期内其他综合利润和收益报告;期内权益变动报告;长期现金流量报告;包含重要会计政策和其他解释性信息的财务报告记录;最近几期的比较信息;以及上期期初的财务状况报告(如追溯应用会计政策)。在提交此类财务报表时,公司管理层对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提交负责。 公司通常会采用财年(日历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形式,或至少每年一次,来列报其财务报表。就税务而言,纳税年度一般与日历年度相同。不过,这并不排除公司有不同的账面年度或不从1月1日开始的可能性。 根据相关条例的规定,提交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比较期,即上期。这样做的目的是让读者能够比较上期和本期的业绩或财务状况。 财务报表提供了公司必须具备的经济资源信息。财务报表中列报的信息必须具有相关性,并准确地反映其所列报的内容。如果能财务信息能够比较、核实、及时列报且易于理解,那么其实用性就可以得到提高。 可以说,审计是对所审计的条件、标准以及本应开展的活动之间的比较。审计是由独立的一方对管理层编制的财务报表、会计记录和支持性证据进行批判性和系统性的审查,旨在就财务报表是否按照适用于特定国家或地区的财务会计准则合理列报提出意见。 根据《审计准则第200号》(SA 200),审计的目的是提高用户对财务报表的信任度。为此,审计师应就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框架编制发表意见。实施审计的审计师在执行审计程序和形成审计意见时,必须遵循相关的职业道德准则和《审计准则》。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归公司所有,并由管理层在管理责任方的监督下编制。因此,管理层对财务报表负责,审计师只对财务报告发表的意见负责。 在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审计师在规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及评估审计中的错报和未纠正错报(如有)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时,使用了重要性这一概念。因此,重要性是判断财务报表中的错报,无论是单独还是整体,是否会影响目标用户根据财务报表做出决策的标尺。 在评估重要性时,要考虑到公司的状况、会计师对财务信息需求的考虑,以及错报的程度或性质。由于审计师的意见涉及整个财务报表,因此审计师不负责检测整体列报财务报表中的非实质性错误。 审计意见和审计报告需要审计证据的支撑。审计证据具有累积性,在审计过程中通过执行的审计程序来获取。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准确性是相互关联。充分性是对审计证据数量的衡量。所需审计证据的数量受审计师对错报风险评估的影响,并受审计证据质量的影响。评估的风险越高,需要的审计证据就越多。 此外,审计证据的质量越高,所需的审计证据就越少。准确性是衡量审计证据质量的标准,即审计证据在支持审计意见所依据的结论方面具有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受其来源和性质的影响,并取决于获取审计证据的环境。 获取充分和相关审计证据的最重要阶段之一是规划阶段。规划审计包括制定总体审计战略和制定审计计划。根据《审计准则第300号——财务报表的规划审计》(SA 300),规划活动的性质和范围将根据公司业务的规模和复杂性以及审计协议期间发生的变化而有所不同。 例如,审计师为识别、评估重大错报风险而进行的审计规划包括:风险评估程序所使用的分析程序、对适用法律的监管框架的总体了解、重要性的确定、必要时专家的参与以及其他风险评估程序的实施。 一旦评估收集审计证据的过程是充分的,审计师应就财务报表的发表意见。为了形成审计意见,审计师必须得出结论,即审计师是否对财务报表整体上不存在(无论由舞弊还是错误引起)重大错报有足够的信心。 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有四种类型: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当财务报表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列报时,应出具无保留意见。当财务报表存在可能影响决策的重大错报时,则应出具保留意见。 如果整个财务报表未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列报,则应出具否定意见。公司管理层对审计范围有所限制时,审计师的最后选择是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结论,这意味着审计师无法确保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根据以上描述,可以得出结论:会计与审计过程密切相关。财务报表是会计的最终产品,是评估公司业绩不可或缺的信息,也是公司做出战略和生存相关决策必不可少的工具。 审计是用于核实金融交易证据的管理工具之一。审计与会计密切相关,但审计并非会计的一部分。会计的最终目的是生成可用于决策的相关可靠信息。审计的目的并非生成新的信息,而是核实财务报表中所生成信息的准确性。
在完成公司成立过程后,创始人必须满足与运营需求相匹配的劳动力需求。在满足需求的同时,公司还需要考虑员工必须获得和履行的权利和义务。这些权利和义务在 2003 年第 13 号《劳动法》中有更详细的规定,2020 年的综合法律对该法进行了补充。 公司雇佣的每一位员工都必须遵守双方都能接受的工作协议。该协议应受所有适用法律和法规的管辖,并根据其进行解释,无论是口头协议还是书面协议。协议至少应包括公司和员工的基本信息、工作岗位和地点、工资金额和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期限,并由双方签字认可,同时注明协议的地点和日期。 公司可以签订两(2)种不同类型的协议,每种协议都是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量身定制的。在签订特定期限的工作协议时,应注意不包括临时或季节性工作的试用期。试用期可以添加到未指定期限的工作协议中。在遵守适用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同时,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 上述两项协议可以用两种语言签订。当然,其中一种语言–印尼语–是在双方出现误解时使用的基础语言。 在工作期间,公司必须遵守工作时间规定,这是员工的权利。一般而言,适用的工作时间为: 在每日工作时间内,员工有权享有休息时间。在连续工作四(4)小时后,可在工作时间之间获得至少 三十(30)分钟的休息时间。这段时间不计入员工的工作时间。如果超过规定的工作时间,公司可在征得相关员工同意后为其安排加班。加班时间在一(1)天内不得超过四(4)小时,在一(1)周内不得超过十八(18)小时,并支付共同工作协议中规定的加班工资。从事特定行业的公司需要了解法律、部委法令、政府条例和其他法规中的进一步规定,以保护员工的权利。 薪酬 员工有权获得薪酬,作为公司对员工工作贡献的一种感谢。毫无疑问,员工薪酬必须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工资金额的法律法规。这些条款必须在双方同意的工作协议中说明,最低金额应等于当地政府规定的省级最低工资(UMP)。 UMP是适用于所有地区/城市的省级最低工资,而地区最低工资(Upah Minimum Kabupaten,UMK)是地区/城市的最低工资。省长根据省工资委员会和执政官/市长的建议确定UMP和UMK。UMK将高于UMP。下表列出了各省的UMP : 雇主在确定工资时可对公司的能力和员工的预期生产力进行审查。根据相关审查的结果,这一数额可能会超过最低工资。这些工资也可以是结构化的,以基本工资和固定津贴为组成部分。基本工资规定必须至少占工资总额的 75%。 福利和社会保障 根据法律规定,除工资外,员工还有权享受社会保障福利。印度尼西亚的社会保障计划由社会保障管理机构(Badan Penyelenggara Jaminan Sosial / BPJS)负责管理,该机构受2011年第24号法律、2013年第84号政府条例和1993年第14号政府条例的管辖和要求。社会保障也分为两个部分: BPJS健康 已经拥有雇员身份的工人必须由公司登记为 BPJS Kesehatan 计划的参与者。该计划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在以下条件下,在私营公司工作的PPU参与者的BPJS健康缴款为月工资的5%(百分之五): a. 4%(百分之四)由雇主支付,1%(百分之一)由参与者支付。b. BPJS缴款工资的下限是各地区/城市/省的最低工资。c. 由公司承担 BPJS 缴款的工资上限为每月12,000,000印尼盾(1,200万印尼盾)。 BPJS就业 雇用10名或以上员工或每月支付至少100万印尼盾工资的雇主,必须将其劳动力纳入劳动社会保障计划。BPJS就业包括工伤保险、退休计划、养老保险、死亡保险和离职保险计划的管理。 a. 每月工资的2%(百分之二)由雇主承担;以及b. 每月工资的1%(百分之一)由参保人承担。 2. 退休计划,2015年第46号PP RI第16条规定,缴款额为工资的5.7%(百分之五点七),前提是: a. 2%(百分之二)由员工承担;以及b. 3.7%(百分之三点七)由雇主承担;c. 对于专门为移民员工缴纳的JHT缴款,名义上每月支付50,000至600,000印尼盾。 3. 工伤保险(JKK),由 2015年第44号PP RI规定,缴费如下: … Read more
外国直接投资在印度尼西亚成立公司或营业单位后,必须遵守印度尼西亚税务局(ITA)制定的税收相关法规,该商业实体被归类为企业纳税人。按照税收法规的解释,企业纳税人指的是由一组人员和/或资本构成的单位,无论其是否开展业务。企业纳税人涵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公司、国有企业或地方国有企业(名称和形式不限)、事务所、合伙企业、合作社、养老基金、协会、基金会、群众组织、社会政治组织或其他组织、包括集合投资合同和常设机构(BUT)在内的所有机构和其他形式的团体。 企业所得税 a. 第 29 条所得税(PPh)规定,纳税人实体整年的欠缴税款大于其他方已扣除和已累计的税款抵免额之和。第 29 条的所得税税率为纳税年度应税所得的 22%。 根据《所得税法》(UU PPh)第 31E 条第(1)项,企业纳税人年营业额低于 500 亿印尼盾的,其中不超过48 亿印尼盾的部分,应按税前所得的22%的税率基础上再享受50%的所得税减免优惠,500亿印尼盾扣除 48 亿印尼盾的剩余部分对应的税前所得,按 22%的税率征税。 企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 5 年。 b. 企业纳税人纳税年度的总营业额低于 48 亿印尼盾的,有权享受中小微型企业(UMKM)最终所得税优惠政策,按营业额的 0.5%征税,为期不超过 3 年。 企业纳税人享受中小微型企业最终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应对最终所得税对应所得以及与所得相关的税负进行财务调整,以便不存在第29条所得税所述的欠缴税款(即零欠税)。 c. 企业纳税人的产出适用最终所得税的,如建筑和房地产企业,应对适用最终所得税的所得及其相关税负进行财务调整,以便不存在第29条所得税所述的欠缴税款(即零欠税)。 d.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期限和申报期限为财政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 预扣所得税 a. 第 4 条第(2)款所得税是指对从存款和储蓄利息、债券利息、彩票奖金、股票交易、土地和建筑物租金、建筑服务以及法 规规定的其他项目中扣除的收入征收的所得税 b. 第 15 条所得税是指对航运业以及国内和国际航空公司的纳税人征收的所得税。 c. 第 21 条所得税是指对个体纳税人或职工所获服务或活动征收的所得税• d. 第 22 条所得税是指对企业纳税人的贸易活动征收的税款,如货物进口、政府和国有企业(BUMN)商品采购、特定产品销售、汽车、石油和天然气、奢侈品以及加密资产。 e. 第23条所得税是指对与股息、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赠与和奖励、租金或服务相关的项目征收的所得税 f. … Read more
印度尼西亚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和商业增长潜力巨大。人口、土地面积、年龄中位数和人口分布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和商业增长潜力的重要指标。2023年第一季度,按现行价格计算,印度尼西亚国内生产总值(GDP)规模达到5071.7万亿印尼盾。与2022年前三个月相比,2023年第一季度印度尼西亚经济增长了5.03%。预计到2030年,印度尼西亚将成为世界第四大经济体。 根据联合国的最新数据,截至2023年5月初,印度尼西亚人口逾2.81亿,相当于世界总人口的3.51%,居世界第四位。印度尼西亚国土总面积为1,811,570平方公里(699,451 平方英里),56.4% 的人口为城市居民,平均年龄为29.7岁。人口最多的五个城市分别是雅加达、坦格朗、泗水、棉兰和万隆。信永中和印尼所在雅加达、坦格朗和泗水设有办事处,在审计、税务、商业咨询和投资合规领域拥有250多名专业人员。 在政府努力放宽商业和许可规则的背景下,2023年第一季度,印度尼西亚外商直接投资同比增长20.2%,达到177万亿印尼盾(119.6亿美元),创历史新高。这些数字不包括对银行业和石油天然气行业的投资。在促进对加工矿物投资的努力中,贱金属是最大的受益者。 注册地在新加坡的实体的投资是最大的投资来源(43亿美元),其次是中国香港(15亿美元)、中国大陆(12亿美元)和日本(10亿美元)。在贱金属、交通运输和采矿业投资增长的推动下,印度尼西亚第一季度共吸收国内外投资328.9万亿印尼盾,同比增长16.5%。政府为2023年设定的目标是从国内外吸引1400万亿印尼盾(955亿美元)的投资。 鉴于印度尼西亚的商业环境和上文所述的各种条件,投资印度尼西亚着实是一个令人振奋的机会。信永中和印尼所针对外国投资者提供全套服务,从进入前研究到在印度尼西亚创办企业,公司人员的借调和初次招聘,以及办公室/工厂地址的选择。可选择的支持:建筑师、室内设计师、货代、仓储和物流代理,以及为您的公司建立初步的财务、会计、税务、信息技术和人力资源体系。 与在其他国家投资一样,公司一旦在印度尼西亚成立,就必须遵守工商管理规定。月度商业合规性涉及工资、就业社会保障、医疗社会保障、税收和财务报告的编制。季度商业合规性涉及编制和提交《投资活动报告》。年度商业合规性涉及对财务报表进行法定审计和提交年度纳税申报表。其他必须考虑的合规事项包括公司文秘工作,如公司章程的变更及其定期更新。信永中和印尼所设有“业务流程外包”业务部门,可随时为您的业务合规性提供支持。 印度尼西亚的法律等级体系 根据《关于制定法律法规的2004年第10号法》,印度尼西亚法律的官方等级体系(从上到下)如下: 除上述等级体系外,在印度尼西亚的法律实践中还存在总统令、部长令和传阅函,这些文件有时会相互冲突。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于2020年颁布了《创造就业法》,这一法规通过同步一系列法规而成,是一部综合性法规,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各法规之间的冲突。批准《创造就业法》的目的是创造一个更有利的投资环境,由于对现有法规进行了同步,因此保证了法律确定性。 印度尼西亚人民代表委员会(DPR)于2020年10月5日通过了《创造就业法》,正式名称为《关于创造就业机会的第11/2020号法律》,该法旨在通过减少对商业许可和土地购置程序的监管要求来创造就业机会和增加国内外投资。2022年12月30日,总统签署了该法规的修正案,命名为《政府规章代法第2/2022号》。2023年3月21日,修订后的该法律获得通过,命名为《2023年创造就业综合法》。 《创造就业法》共有11个章节,其中包括就业和税收章节。就业章节旨在确保劳动者的权利,如社会保障、离职金和最低工资。此外,该章节对于增加就业机会也很重要。税收章节为为企业家带来法律确定性和激励,以吸引本地或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其中一项激励措施是,将股息红利所得再投资于印度尼西亚可享受减税。 外国投资者在印度尼西亚的法律实体类型 I根据印度尼西亚投资法规,印度尼西亚存在多种形式的法律实体,具体如下: PT PMA是外国投资者在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境内投资以开展业务的一种形式,可以是外商独资,也可以是与国内投资者成立合资企业。PT PMA要求投资额超过10,000,000,000印尼盾,最低实收资本为投资额的 25%或至少2,500,000,000印尼盾。PT PMA拥有各种优势,例如,允许外资100%控股,能够雇用外籍员工,可全权注册产品。 成立PT PMA的流程与成立有限责任公司(PT)的区别不大。成立步骤从获得有关PT PMA名称的批准开始,然后是获得各种法律文书,详情如下: a. 获得有关PT PMA名称的批准b. 与公证人合作,获得成立契约c. 获得法律和人权部的批准d. 申请获得住所函e. 通过OSS申请企业识别号(NIB)f. 税号(NPWP)登记,以履行纳税义务g. 其他相关许可证申请,例如,地点许可证、营业执照和其他许可证。 2. 总代表处(KPPA) KPPA属于办事处,由印度尼西亚之外的一家外国公司任命或若干外国公司共同任命一名印度尼西亚公民或外国公民担任负责人,是其在印度尼西亚的代表(BKPM 2017年第13号条例)。KPPA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可延期2次,每次1年。KPPA提供了在开始任何商业运营之前探索印尼市场的机会。KPPA适合非销售活动,例如,接触潜在客户、客户服务支持以及开展营销和品牌宣传活动。在印度尼西亚成立KPPA的步骤如下: a. 经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批准获得许可证b. 获得住所函c. 律师签署申请d. 税号(NPWP)登记e. 获得《公司注册证书》(TDP) 3. 商务贸易代表处(KP3A) KP3A属于办事处,由印度尼西亚之外的一家外国贸易公司任命或若干外国公司共同任命一名印度尼西亚公民或外国公民担任负责人,是其在印度尼西亚的代表(BKPM 2017年第13号条例)。与KPPA不同,KP3A可分为三种形式,包括: a. 销售代理,负责合作和推广b. 生产商代理,负责市场调查活动c. 采购代理,负责履行监督与合作职能 此外,KP3A可以在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全境的省会和县/市开设,这可以助力其在介绍、推广和营销母公司生产的商品方面发挥作用。总体而言,KP3A的成立流程与KPPA无异。申请的第一份许可证是临时性的。所有步骤完成后,就可以申请永久性KP3A许可证 4. 建筑企业代表处(BUJKA) BUJKA是依法成立的、注册地在外国的商业实体在印度尼西亚设立的代表处,相当于从事建筑服务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BKPM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