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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的编制

遵守印度尼西亚的税收和投资管理规定,意味着必须根据适用印度尼西亚的《财务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目前,在印度尼西亚适用的会计准则有以下四(4)种: 对于跨国公司和外商直接投资而言,常用的会计准则为上述第一种(1.)。 个人和企业经营的业务都与其业务交易或金融交易的记录相关。这些交易记录通常被称为会计。会计是系统记录事件时序的过程,这些事件会影响企业所有者的资产、债务和资本。 根据印度尼西亚会计师协会(IAI)发布的《财务会计准则》(SAK)(该准则采用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说法),会计记录的目的是以合理的方式提供包含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信息。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列报》,综合财务报告包括:期末财务状况报告;期内其他综合利润和收益报告;期内权益变动报告;长期现金流量报告;包含重要会计政策和其他解释性信息的财务报告记录;最近几期的比较信息;以及上期期初的财务状况报告(如追溯应用会计政策)。在提交此类财务报表时,公司管理层对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提交负责。 公司通常会采用财年(日历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形式,或至少每年一次,来列报其财务报表。就税务而言,纳税年度一般与日历年度相同。不过,这并不排除公司有不同的账面年度或不从1月1日开始的可能性。 根据相关条例的规定,提交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比较期,即上期。这样做的目的是让读者能够比较上期和本期的业绩或财务状况。 财务报表提供了公司必须具备的经济资源信息。财务报表中列报的信息必须具有相关性,并准确地反映其所列报的内容。如果能财务信息能够比较、核实、及时列报且易于理解,那么其实用性就可以得到提高。 可以说,审计是对所审计的条件、标准以及本应开展的活动之间的比较。审计是由独立的一方对管理层编制的财务报表、会计记录和支持性证据进行批判性和系统性的审查,旨在就财务报表是否按照适用于特定国家或地区的财务会计准则合理列报提出意见。 根据《审计准则第200号》(SA 200),审计的目的是提高用户对财务报表的信任度。为此,审计师应就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框架编制发表意见。实施审计的审计师在执行审计程序和形成审计意见时,必须遵循相关的职业道德准则和《审计准则》。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归公司所有,并由管理层在管理责任方的监督下编制。因此,管理层对财务报表负责,审计师只对财务报告发表的意见负责。 在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审计师在规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及评估审计中的错报和未纠正错报(如有)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时,使用了重要性这一概念。因此,重要性是判断财务报表中的错报,无论是单独还是整体,是否会影响目标用户根据财务报表做出决策的标尺。 在评估重要性时,要考虑到公司的状况、会计师对财务信息需求的考虑,以及错报的程度或性质。由于审计师的意见涉及整个财务报表,因此审计师不负责检测整体列报财务报表中的非实质性错误。 审计意见和审计报告需要审计证据的支撑。审计证据具有累积性,在审计过程中通过执行的审计程序来获取。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准确性是相互关联。充分性是对审计证据数量的衡量。所需审计证据的数量受审计师对错报风险评估的影响,并受审计证据质量的影响。评估的风险越高,需要的审计证据就越多。 此外,审计证据的质量越高,所需的审计证据就越少。准确性是衡量审计证据质量的标准,即审计证据在支持审计意见所依据的结论方面具有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受其来源和性质的影响,并取决于获取审计证据的环境。 获取充分和相关审计证据的最重要阶段之一是规划阶段。规划审计包括制定总体审计战略和制定审计计划。根据《审计准则第300号——财务报表的规划审计》(SA 300),规划活动的性质和范围将根据公司业务的规模和复杂性以及审计协议期间发生的变化而有所不同。 例如,审计师为识别、评估重大错报风险而进行的审计规划包括:风险评估程序所使用的分析程序、对适用法律的监管框架的总体了解、重要性的确定、必要时专家的参与以及其他风险评估程序的实施。 一旦评估收集审计证据的过程是充分的,审计师应就财务报表的发表意见。为了形成审计意见,审计师必须得出结论,即审计师是否对财务报表整体上不存在(无论由舞弊还是错误引起)重大错报有足够的信心。 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有四种类型: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当财务报表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列报时,应出具无保留意见。当财务报表存在可能影响决策的重大错报时,则应出具保留意见。 如果整个财务报表未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列报,则应出具否定意见。公司管理层对审计范围有所限制时,审计师的最后选择是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结论,这意味着审计师无法确保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根据以上描述,可以得出结论:会计与审计过程密切相关。财务报表是会计的最终产品,是评估公司业绩不可或缺的信息,也是公司做出战略和生存相关决策必不可少的工具。 审计是用于核实金融交易证据的管理工具之一。审计与会计密切相关,但审计并非会计的一部分。会计的最终目的是生成可用于决策的相关可靠信息。审计的目的并非生成新的信息,而是核实财务报表中所生成信息的准确性。

SET-UP PELAPORAN KEUANGAN

Kepatuhan administrasi perpajakan dan investasi di Indonesia require kepatuhan penyusunan laporan keuangan sesuai Standar Akuntansi Keuangan yang berlaku di Indonesia, saat ini terdapat 4 (empat) Standar Akuntansi yang berlaku di Indonesia yaitu: Untuk perusahaan multinasional dan penanaman modal asing, standar akuntansi yang lazim digunakan adalah nomor 1 di atas. Bisnis yang dijalankan baik oleh orang … Read more

Financial Reporting Set-Up

Compliance with tax and investment administration in Indonesia requires compliance with the prepar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according to the 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applicable in Indonesia. Currently there are 4 (four) Accounting Standards that are applicable in Indonesia:  For multinational companies and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the commonly used accounting standard is the number 1 (one) mentioned … Read more

IPO Readiness: Legal Aspect

Law Number 8 of 1995 on the Capital Market (“UUPM”), Article 1, Point 15, states that an IPO is the activity of offering securities by an issuer to sell securities to the public based on procedures regulated in UUPM and its implementing regulations. Compliance with legal and regulatory requirements is a mandatory prerequisite for an … Read more

IPO准备:法律事务

1995年关于资本市场的第8号法律(UUPM)第1条第15项规定,首次公开募股(IPO)是指发行商按照UUPM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程序向公众出售证券的活动。 遵守法律法规要求是强制性的,是IPO的前提条件。IPO法律事务涉及两个专业的角色,即法律顾问和公证人。 正如UUPM第64条第(1)款b项和d项所述,法律顾问和公证人属于资本市场辅助专业,从法律层面推动IPO交易。因此,法律事务在IPO进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确保合规性、保障参与各方的利益。 法律与合规审计 在IPO之前,公司必须做好内部准备工作,确保所有法律文件、财务文件、资产所有权证明和许可证完整有效,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 支持范围涵盖六个主要法律问题: 法律顾问负责开展法律审计,确保完成所有法律事务,包括: 法律顾问还参与建构公司,使其满足资本市场要求,包括: IPO文件编制 招股说明书是IPO流程中的必要文件,旨在向潜在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的详细信息。法律顾问负责审查招股说明书,确保准确披露与公司财务、运营、风险和前景相关的信息,并确保招股说明书符合相关司法管辖区的所有法律和监管要求。 除招股说明书外,法律顾问还必须审查和检查IPO流程中编制的各种协议和合同,如承销协议和与第三方的合同。其目的是规范公司与协助股票出售的承销商之间的关系,并确保更新所有与第三方(如供应商和主要客户)的合同,使其符合公司作为上市实体的地位。 向资本市场监管机构(如印度尼西亚金融服务管理局(OJK))提交所有必要文件是至关重要的一步。在这方面,法律顾问负责: IPO成功之后,公司必须继续遵守适用于上市公司的各种法规,包括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编制和提交定期财务报表。此外,公司还必须根据资本市场法规向公众披露重要信息。 法律顾问的支持在IPO的每个阶段都至关重要。从初期准备、文件编制到IPO之后的合规工作,法律专业人士的作用和支持都不容忽视。遵守法规和良好的公司治理不仅有助于公司顺利完成IPO流程,还能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价值。

IPO READINESS: LEGAL ASPECT

Undang-Undang Nomor 8 Tahun 1995 tentang Pasar Modal (“UUPM”) Pasal 1 angka 15 menuliskan bahwa IPO adalah kegiatan penawaran efek yang dilakukan oleh emiten, untuk menjual efek kepada masyarakat berdasarkan tata cara yang diatur dalam UUPM dan peraturan pelaksananya. Kepatuhan pada legal dan regulasi menjadi salah satu persyaratan mutlak IPO. Aspek legal dalam IPO meliputi … Read more

建立人力资源

在完成公司成立过程后,创始人必须满足与运营需求相匹配的劳动力需求。在满足需求的同时,公司还需要考虑员工必须获得和履行的权利和义务。这些权利和义务在 2003 年第 13 号《劳动法》中有更详细的规定,2020 年的综合法律对该法进行了补充。 公司雇佣的每一位员工都必须遵守双方都能接受的工作协议。该协议应受所有适用法律和法规的管辖,并根据其进行解释,无论是口头协议还是书面协议。协议至少应包括公司和员工的基本信息、工作岗位和地点、工资金额和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期限,并由双方签字认可,同时注明协议的地点和日期。 公司可以签订两(2)种不同类型的协议,每种协议都是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量身定制的。在签订特定期限的工作协议时,应注意不包括临时或季节性工作的试用期。试用期可以添加到未指定期限的工作协议中。在遵守适用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同时,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 上述两项协议可以用两种语言签订。当然,其中一种语言–印尼语–是在双方出现误解时使用的基础语言。 在工作期间,公司必须遵守工作时间规定,这是员工的权利。一般而言,适用的工作时间为: 在每日工作时间内,员工有权享有休息时间。在连续工作四(4)小时后,可在工作时间之间获得至少 三十(30)分钟的休息时间。这段时间不计入员工的工作时间。如果超过规定的工作时间,公司可在征得相关员工同意后为其安排加班。加班时间在一(1)天内不得超过四(4)小时,在一(1)周内不得超过十八(18)小时,并支付共同工作协议中规定的加班工资。从事特定行业的公司需要了解法律、部委法令、政府条例和其他法规中的进一步规定,以保护员工的权利。 薪酬 员工有权获得薪酬,作为公司对员工工作贡献的一种感谢。毫无疑问,员工薪酬必须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工资金额的法律法规。这些条款必须在双方同意的工作协议中说明,最低金额应等于当地政府规定的省级最低工资(UMP)。 UMP是适用于所有地区/城市的省级最低工资,而地区最低工资(Upah Minimum Kabupaten, UMK)是地区/城市的最低工资。省长根据省工资委员会和执政官/市长的建议确定UMP和UMK。UMK将高于UMP。下表列出了各省的UMP : 序号 省份 UMP 2021 UMP 2022 UMP 2023 1 亚齐 卢比 3.165.031 卢比 3.166.460 卢比 3.413.666 2 北苏门答腊省 卢比 2.499.423 卢比 2.522.610  卢比 2.710.493 3 西苏门答腊省 卢比 2.484.041 卢比 2.512.539  卢比 2.742.476 4 南苏门答腊省 卢比 3.043.111 … Read more

Set-up Human Resources

After completing the company establishment process, the founders must meet the needs of the workforce that match the operational needs. Along with this fulfillment, the company also needs to consider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that must be obtained and carried out by workers respectively. Thes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can be seen in more detail in … Read more

Establishing Company in Indonesia

Indonesia is a developing country with promising potential for economic and business growth. Population, land area, median of age, and population distribution are vital indicators to measure the economic and business growth potential of a country. The Indonesian economy based on the size of the Gross Domestic Product (GDP) at current prices in the first … Read more

在印度尼西亚成立公司

印度尼西亚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和商业增长潜力巨大。人口、土地面积、年龄中位数和人口分布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和商业增长潜力的重要指标。2023年第一季度,按现行价格计算,印度尼西亚国内生产总值(GDP)规模达到5071.7万亿印尼盾。与2022年前三个月相比,2023年第一季度印度尼西亚经济增长了5.03%。预计到2030年,印度尼西亚将成为世界第四大经济体。 根据联合国的最新数据,截至2023年5月初,印度尼西亚人口逾2.81亿,相当于世界总人口的3.51%,居世界第四位。印度尼西亚国土总面积为1,811,570平方公里(699,451 平方英里),56.4% 的人口为城市居民,平均年龄为29.7岁。人口最多的五个城市分别是雅加达、坦格朗、泗水、棉兰和万隆。信永中和印尼所在雅加达、坦格朗和泗水设有办事处,在审计、税务、商业咨询和投资合规领域拥有250多名专业人员。 在政府努力放宽商业和许可规则的背景下,2023年第一季度,印度尼西亚外商直接投资同比增长20.2%,达到177万亿印尼盾(119.6亿美元),创历史新高。这些数字不包括对银行业和石油天然气行业的投资。在促进对加工矿物投资的努力中,贱金属是最大的受益者。 注册地在新加坡的实体的投资是最大的投资来源(43亿美元),其次是中国香港(15亿美元)、中国大陆(12亿美元)和日本(10亿美元)。在贱金属、交通运输和采矿业投资增长的推动下,印度尼西亚第一季度共吸收国内外投资328.9万亿印尼盾,同比增长16.5%。政府为2023年设定的目标是从国内外吸引1400万亿印尼盾(955亿美元)的投资。 鉴于印度尼西亚的商业环境和上文所述的各种条件,投资印度尼西亚着实是一个令人振奋的机会。信永中和印尼所针对外国投资者提供全套服务,从进入前研究到在印度尼西亚创办企业,公司人员的借调和初次招聘,以及办公室/工厂地址的选择。可选择的支持:建筑师、室内设计师、货代、仓储和物流代理,以及为您的公司建立初步的财务、会计、税务、信息技术和人力资源体系。 与在其他国家投资一样,公司一旦在印度尼西亚成立,就必须遵守工商管理规定。月度商业合规性涉及工资、就业社会保障、医疗社会保障、税收和财务报告的编制。季度商业合规性涉及编制和提交《投资活动报告》。年度商业合规性涉及对财务报表进行法定审计和提交年度纳税申报表。其他必须考虑的合规事项包括公司文秘工作,如公司章程的变更及其定期更新。信永中和印尼所设有“业务流程外包”业务部门,可随时为您的业务合规性提供支持。 印度尼西亚的法律等级体系 根据《关于制定法律法规的2004年第10号法》,印度尼西亚法律的官方等级体系(从上到下)如下:  除上述等级体系外,在印度尼西亚的法律实践中还存在总统令、部长令和传阅函,这些文件有时会相互冲突。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于2020年颁布了《创造就业法》,这一法规通过同步一系列法规而成,是一部综合性法规,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各法规之间的冲突。批准《创造就业法》的目的是创造一个更有利的投资环境,由于对现有法规进行了同步,因此保证了法律确定性。 印度尼西亚人民代表委员会(DPR)于2020年10月5日通过了《创造就业法》,正式名称为《关于创造就业机会的第11/2020号法律》,该法旨在通过减少对商业许可和土地购置程序的监管要求来创造就业机会和增加国内外投资。2022年12月30日,总统签署了该法规的修正案,命名为《政府规章代法第2/2022号》。2023年3月21日,修订后的该法律获得通过,命名为《2023年创造就业综合法》。  《创造就业法》共有11个章节,其中包括就业和税收章节。就业章节旨在确保劳动者的权利,如社会保障、离职金和最低工资。此外,该章节对于增加就业机会也很重要。税收章节为为企业家带来法律确定性和激励,以吸引本地或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其中一项激励措施是,将股息红利所得再投资于印度尼西亚可享受减税。 外国投资者在印度尼西亚的法律实体类型 根据印度尼西亚投资法规,印度尼西亚存在多种形式的法律实体,具体如下:  PT PMA是外国投资者在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境内投资以开展业务的一种形式,可以是外商独资,也可以是与国内投资者成立合资企业。PT PMA要求投资额超过10,000,000,000印尼盾,最低实收资本为投资额的 25%或至少2,500,000,000印尼盾。PT PMA拥有各种优势,例如,允许外资100%控股,能够雇用外籍员工,可全权注册产品。 成立PT PMA的流程与成立有限责任公司(PT)的区别不大。成立步骤从获得有关PT PMA名称的批准开始,然后是获得各种法律文书,详情如下: KPPA属于办事处,由印度尼西亚之外的一家外国公司任命或若干外国公司共同任命一名印度尼西亚公民或外国公民担任负责人,是其在印度尼西亚的代表(BKPM 2017年第13号条例)。KPPA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可延期2次,每次1年。KPPA提供了在开始任何商业运营之前探索印尼市场的机会。KPPA适合非销售活动,例如,接触潜在客户、客户服务支持以及开展营销和品牌宣传活动。 在印度尼西亚成立KPPA的步骤如下: KP3A属于办事处,由印度尼西亚之外的一家外国贸易公司任命或若干外国公司共同任命一名印度尼西亚公民或外国公民担任负责人,是其在印度尼西亚的代表(BKPM 2017年第13号条例)。与KPPA不同,KP3A可分为三种形式,包括: 此外,KP3A可以在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全境的省会和县/市开设,这可以助力其在介绍、推广和营销母公司生产的商品方面发挥作用。 总体而言,KP3A的成立流程与KPPA无异。申请的第一份许可证是临时性的。所有步骤完成后,就可以申请永久性KP3A许可证。 BUJKA是依法成立的、注册地在外国的商业实体在印度尼西亚设立的代表处,相当于从事建筑服务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BKPM 2017年第13号条例)。与上述两种形式的代表处不同,BUJKA允许通过联合经营(与建筑服务企业实体(BUJK)建立联合经营关系)与当地建筑公司一起在印度尼西亚开展项目。 成立BUJKA的程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