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讨论了印度尼西亚加密货币和数字金融资产的合规性监督,该资产的监管职责将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起从商品期货交易监管机构(Bappebti)转移至金融服务监管局(OJK)和印度尼西亚银行(BI)。尽管数字金融资产具有巨大的投资潜力,但价值波动性和访问安全性仍然是主要挑战。本次监管权移交旨在提高透明度、加强消费者保护,并维护市场稳定。OJK 和 BI 正在努力强化法律基础设施、提升公众金融素养,并确保数字金融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数字金融资产是指以数字形式存储或呈现的金融资产。这类资产具有几项特点:以电子形式存储、可通过数字方式访问、可在线交易或管理、可用作支付或投资的工具、在它们的指代有需求时可产生收益。数字金融资产的形式多样,包括电子文件、图片、视频、音频、软件、加密货币及非同质化代币(NFT)等。
根据印尼2011年第7号《货币法》,任何人持有的加密资产均不能用作支付工具。该法阐明,印尼的法定货币是印尼盾。因此,进行交易的唯一途径是将加密资产兑换为印尼盾。
然而,鉴于加密资产具有巨大的投资潜力,其有助于印尼的经济发展,政府仍允许其作为投资工具。经济事务统筹部长S-302/M.EKON/09/2018号函对此进行了说明,该函件涉及加密资产作为期货交易所交易商品监管统筹会议的后续跟进事宜。
尽管加密资产因其基于密码学的安全系统而被认为较为安全,但作为投资工具,仍然存在一定风险。金融服务监管局(OJK)在国家媒体的报道中解释了这些风险。OJK表示,加密货币价值波动非常剧烈,且难以预测。这导致加密货币的价值可能随时没有明确原因地波动。投资数字资产可能带来收益,但也存在风险。这些风险包括资产价值波动性以及访问安全性。
为了保护公众利益,监管机构必须对加密货币和其他数字资产的合规性进行监控,这是其监督和监管职责的一部分。自2025年1月10日起,数字金融资产的监督和监管职责正式从商品期货交易监管机构(Bappebti)转移至金融服务监管局(OJK)和印度尼西亚银行(BI)。
根据2023年第4号《金融行业发展与强化法案(UU P2SK)》第8条第4款和第312条段(1),以及2024年第49号政府条例的进一步规定,数字金融资产(包括加密资产和金融衍生品)的监管和监督职责已转移至OJK和BI。如UU P2SK第2条所述,这一法规旨在推动金融行业对包容、可持续和公平的经济增长做出贡献。
OJK负责监督数字金融资产,包括资本市场中的加密资产和金融衍生品,其主要关注点为:
- 制定法规以确保透明度和消费者保护。
- 通过综合许可和登记系统(SPRINT)施行许可体系。
- 维护市场稳定并增强公众对数字金融资产的信任度。
作为OJK接管的法律基础,OJK此前发布了2024年第27号《OJK条例》(POJK)之《数字金融资产(包括加密资产)管理》,也称POJK AKD AK。此外,OJK还发布了第20/SEOJK.07/2024号《OJK通函》(SEOJK)之《数字金融资产(包括加密资产)交易管理》(SEOJK AKD AK),其概述了相关法规的关键条款。
与此同时,BI接管了与货币市场和外汇市场(PUVA)相关的金融衍生品监管职责,其主要关注点包括:
- 将衍生工具视作套期工具进行监管;
- 建立可靠、高效且一体化的监管基础架构;
- 按照既定程序申报衍生品交易。
尽管此次交接旨在增强法律确定性,但仍有诸多必须面对的挑战,包括:
- 区块链技术与加密资产的复杂性;
- 欺诈、洗钱和非法融资等潜在风险;
- 公众对数字金融资产的认知度仍然较低。
为了应对上述挑战,OJK和BI与各利益相关方合作,通过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对数字金融资产的认知,制定灵活但仍保持谨慎原则的法规,并通过强化技术基础设施确保业务的可持续性。将加密资产和数字金融资产的监管权从Bappebti移交至OJK和BI,是强化数字金融行业的战略性举措。
信永中和法律顾问不断更新与印尼投资、经济和商业相关的新法规知识。这种知识更新是提升能力的一部分,以支持涵盖法律咨询、代理诉讼、专业培训、法律援助以及预防性法律解决方案的法律服务,确保客户在印尼的投资顺利进行。当法律层面与数字技术和可持续发展的最新进展产生关联时,这一点同样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