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增值税(VAT)

印度尼西亚税务局(ITA)颁布了一项关于政府承担特定四轮电动汽车和特定电动巴士交付产生的增值税的新条例,即2024年第8号财政部长条例(PMK第8/2024号)。此外,ITA还发布了2024年第9号财政部长条例(PMK第9/2024号),涉及政府将承担2024财年特定四轮电动汽车(KBLBB)进口和/或交付产生的奢侈品销售税。这两项条例均于2024年2月15日生效。

2024年第8号财政部长条例:

该条例旨在通过政府承担2024年特定四轮电动汽车和特定电动巴士交付产生的增值税提供财政激励,以延续政府在上年度提供的支持。PMK第8/2024号规定了:

  • 政府承担特定四轮电动汽车和特定电动巴士交付的期限和标准:

2024财年(2024年1月至12月)以新车登记形式交付给买方的特定四轮电动汽车和/或特定电动巴士产生的应付增值税,将由政府承担。

由政府承担的特定四轮电动汽车和特定电动巴士必须符合以下使用本地零部件成分指数(TKDN)标准:

  1. 特定四轮电动汽车和特定电动巴士TKDN指数至少达到40%。
  2. 特定电动巴士TKDN指数至少达到20%、低于40%。

特定四轮电动汽车和特定电动巴士交付产生的增值税,政府承担部分的增值税税率如下:

  1. TKDN指数至少达到40%的,承担特定四轮电动汽车和特定电动巴士交付售价的10%。
  2. TKDN指数至少达到20%、低于40%的,承担特定电动巴士交付售价的5%。
  • 政府承担部分增值税的完税报告:

交付特定四轮电动汽车和/或特定电动巴士的应税企业家(PKP)必须按照税法规定开具税务发票,编制政府承担部分增值税的完税报告。

开具由政府承担的特定四轮电动汽车和特定电动巴士交付产生的增值税的税务发票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 如果由政府承担的特定四轮电动汽车和特定电动巴士的增值税为售价的10%,则必须开具两张税务发票:
  • 交易代码为01的税务发票,金额为售价的十一分之一,该部分未收到政府补贴承担的增值税。
  • 交易代码为07的税务发票,金额为售价的十一分之十,该部分收到了政府补贴承担的增值税,发票应注明“根据2024年第8号财政部长条例由政府承担增值税”。
  1. 如果由政府承担的特定电动巴士的增值税为售价的5%,则必须开具两张税务发票:
  • 交易代码为01的税务发票,金额为售价的十一分之六,该部分未收到政府补贴承担的增值税。
  • 交易代码为07的税务发票,金额为售价的十一分之五,该部分收到了政府补贴承担的增值税,发票应注明“根据2024年第8号财政部长条例由政府承担增值税”。

如果由政府承担增值税的特定四轮电动汽车和特定电动巴士的交付对象是:

  1. 政府增值税征收机构,交易代码01替换为02;
  2. 非政府增值税征收机构,交易代码01替换为交易代码03;以及
  3. 使用其他价值基础的交付对象,交易代码01替换为交易代码04。

交付特定四轮电动汽车和特定电动巴士的应税企业家必须编制政府承担部分增值税的完税报告,以税务发票形式出具,并在相关纳税期的增值税定期纳税申报表中上报代码07。

对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纳税期交付的特定四轮电动汽车和特定电动巴士的增值税定期纳税申报表进行的上报和更正,可视为一份完税报告,只要该报告在2025年1月31日之前完成提交。

如买方为应税企业家且在购买特定四轮电动汽车和特定电动巴士时使用了政府补贴承担的增值税,在上报增值税定期纳税申报表时不能抵扣政府承担增值税部分的价值。根据《增值税法》第9条第(4c)款的规定,交付特定四轮电动汽车和特定电动巴士的应税企业家可作为低风险应税企业家,享受多缴税款初步退税。

2024年第9号财政部长条例:

  • 政府通过承担2024财年奢侈品销售税(PPnBM)的方式为符合以下条件的应税企业家(PKPs)提供财政激励: 
  1. 进口完全组装(CBU)的四轮电动汽车;以及
  2. 交付由全散装件(CKD)四轮电动汽车生产的特定四轮电动汽车。
  • 对于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纳税期的应付奢侈品销售税,政府按100%承担奢侈品销售税,纳税期证明方式如下:
  1. 完全组装四轮电动汽车进口通知书的登记日期。
  2. 特定四轮电动汽车交付时所开税务发票的日期。 

进口特定完全组装四轮电动汽车的应税企业家必须编制进口通知书,其中包含同意采用进口激励政策的批准函件编号和日期、进口设备代码、品牌、类型和变体、底盘编号以及海关编码(HS)。

  1. 由政府承担的奢侈品销售税的完税报告以进口通知书的形式出具,在增值税定期纳税申报表中上报。
  • 交付完全组装的进口四轮电动汽车和特定四轮电动汽车产生奢侈品销售税的,如果在交付时出现以下情况,则应缴纳奢侈品销售税,且政府不承担费用:
  1. 未使用税务发票。
  2. 未上报完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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